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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公告日期:2007-08-18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1、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尚需进一步强化。
    2、公司内控制度仍需完善和修订。
    3、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形式需加强。
    4、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长效机制尚需完善。
    5、公司董、监事及高管参与的证券市场新制度培训相对较少。
    二、公司治理概况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状况
    公司于1996年1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除陆续制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职责暂行规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制度》、《接待和推广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外,公司还依照2006年1月1日新颁布的《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了修改,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董、监事人员的产生和构成均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了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工作勤勉尽责,按时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均能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相应职责,积极参加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更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法人治理结构,并就董事、监事变更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公司规范化、专业化运作以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了有益的建议和意见;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讨论,检查公司财务,审议公司的定期报告,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董事、高管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二)公司独立情况
    人员分开方面:公司劳动、人事及管理已完全独立(公司曾在2006年年度报告中提到:董事会秘书孙洁先生有在公司控股股东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领取薪酬情况,该问题已于2007年解决完毕);资产分开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产、供、销完整独立;财务分开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的财务人员,并建立了独立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纳税;公司业务独立;机构独立方面:公司机构完整。
    (三)公司透明度情况
    审计署2002年对16家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2002年完成的对上市公司200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质量进行的审查时发现,截止200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挂账劳动服务公司、武汉联通投资公司、武汉塑料八厂、武汉塑料九厂、武汉塑料十厂、武汉塑料十一厂、武汉塑料十六厂、武汉银鹤公司的应收款合计7079万元,其性质主要是代垫这些非产权企业退休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职工医疗费、企业周转金、工龄买断费等,公司大量资金被长期占用,而且此类债权可收回性不确定,公司对上述信息未及时披露,违反了定期报告编制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于2003年8月8日对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公司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公司已将整改方案书面报送中国证监会武汉证管办,且已于2003年按整改方案解决完毕。
    除以上事项外,公司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将提高公司运营的透明度作为公司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媒体和网站。
   (四)公司对高管人员考评及激励机制、相关奖励制度的建立实施情况
    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02年薪酬的议案》中,将净资产收益率及净资产增长率作为考核高管人员的主要指标。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公司一直以来都将投资者关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但仍有一些细节工作需逐步改进和完善。由于公司2007年6月30日才刚刚建立了《接待和推广制度》,因此公司需尽快将其精神渗透到投资者关系工作中,使其更加程序化和规范化。
    2、公司内控制度仍需完善和修订。
    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公司陆续建立了相关内控制度,如《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秘职责暂行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保密管理制度》,其中存在个别制度的更新不够及时的情况,同时,公司尚未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重大事件在报告责任、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过程中暂无有效的规章制度作为支撑。
    3、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形式需加强。
    公司下属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其中薪酬委员会建立时间较早,因此工作开展相对较多,但是另外两个专门委员会均于今年年初刚刚成立,因此,很多工作尚处起步阶段,相关职能及议事规则正在逐步制定和完善中。
    4、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长效机制尚需完善。
    近几年来,受两次重组失败的影响,公司高管层的更换非常频繁,致使公司尚未建立完善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激励与约束长效机制。
    5、公司董、监事及高管参与的证券市场新制度培训相对较少。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均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同时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也有一定影响,但是由于现在各项制度和规定的日新月异,加之董事、监事及高管日常工作的繁忙,致使参与的证券市场新制度培训相对较少。
    对于公司存在的问题,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将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以及《接待和推广制度》的要求,将工作规范化且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让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充分感受到上市公司对其的关注和诚意。此项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且会在9月份予以整改。
    2、公司会尽快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同时对其他制度进行及时修订。在《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未建立之前,公司重大事件的报告责任、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则执行,以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完整、准确和公平。此项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且会在10月份整改完毕。
    3、随着公司专门委员会的逐步建立,公司会将经营发展和重大决策工作与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紧密联系起来,让委员会的专业指导意见实实在在的发挥到公司日常工作中,以保证公司运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此项工作由董事长负责,将在日常工作中整改。
    4、公司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借鉴其他上市公司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聘请的相关专业相构机构一同制定出针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长效机制。此项工作由总经理负责,且会在适当时机予以推进。
    5、公司董、监事及高管参与的证券市场新制度培训相对较少。
    近几年来,本着对上市公司治理日益规范化的严格要求,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等陆续颁布了系列新制度和新规定,公司会采取集中学习、传真、电子邮件和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培训等形式将新知识及时传达给各位董、监事及高管。此项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将在日常工作中整改。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1、公司在2003年底已建立了《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实施细则》,对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开展做了具体规定和详细安排,不仅对通过电话咨询、前往公司拜访以及参加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进行了热情接待和耐心答疑,而且,公司会时时关注如巨潮网、全景网等专业证券网站上的股民提问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解答,同时,在保证股民咨询电话畅通的情况下,为配合相关工作,公司在“武汉塑料”网站开通了投资者关系专栏,让投资者能够多方位与公司进行互动,使得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交流更加简单、直接。
    2、公司十分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不仅明确了企业目标,树立了企业精神,还创办了公司内刊《新武塑》,在反映公司经营情况的同时成为了宣传企业文化和员工沟通交流的平台。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为便于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和整改计划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设立以下专门沟通方式:
    接受公众评议电话:(027)59405215
    接受公众评议邮箱:zqb@whsloa.com
    网络平台:http: //www.wuhanplas.com.cn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gszl@csrc.gov.cn
    深圳证券交易http://www.szse.cn/main/disclosure/bulliten/gszlwjcy/
    湖北证监局gongzongpy@hotmail.com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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