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 2016 年关联交易金额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进行的合 理估计。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本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 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独立董事:李 骅、袁公章、黄国君 2016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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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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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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