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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气: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5-04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3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5月3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16年5月2日15:00至2016年5月3日15:00。
    3、召开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2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苏伟国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概无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的股份,并无任何股东须就本次
会议上提呈的决议案回避表决。
    1、股东实际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持有
和代表股份97,824,818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1.2008%。
                                    -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代表2名,持有和代表的股份
86,946,8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95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92名,持有
和代表的股份10,877,9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455%。
       2、中小股东(指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其中含H股股东)出席情
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持有和代表股份16,329,968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1.8698%。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持有和代表股份5,452,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62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2人,持有和代表股份10,877,9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2455%。
       3、类别股东出席情况:
       内资股(A股)股东出席情况:A股股东(代理人)代表93名,持有和代表股
份92,372,81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5766%。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出席情况: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代理人)代
表1名,持有和代表股份5,452,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24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律
师出席了会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委派专人作为本次会议点票
监察人。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
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审议《2015年年度业绩报告(经审计)》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项     目     持有和代表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       弃权比例
                 股份(股)                      (%)                      (%)          (股)         (%)
与会全体股东     97,824,818   83,720,433      85.5820    13,860,385    14.1686      244,000       0.2494
与会H股股东       5,452,000              0           0    5,452,000           100           0
与会A股股东      92,372,818   83,720,433      90.6332     8,408,385     9.1027      244,000       0.2641
与会中小股东     16,329,968    2,225,583      13.6288    13,860,385    84.8770      244,000       1.4942
       合并计算的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83,720,433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
                                             -2-
(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85.5820%;反对票代表股
数13,860,385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824,818股的14.1686%;弃权票代表股数244,000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
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0.2494%;本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议案二、审议《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项     目    持有和代表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       弃权比例
                股份(股)                      (%)                      (%)          (股)         (%)
与会全体股东    97,824,818   83,694,433      85.5554    13,886,385    14.1952      244,000       0.2494
与会H股股东      5,452,000              0           0    5,452,000           100           0
与会A股股东     92,372,818   83,694,433      90.6050     8,434,385     9.1308      244,000       0.2641
与会中小股东    16,329,968    2,199,583      13.4696    13,886,385    85.0362      244,000       1.4942
       合并计算的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83,694,433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
(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85.5554%;反对票代表股
数13,886,385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824,818股的14.1952%;弃权票代表股数244,000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
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0.2494%;本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议案三、审议《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项     目    持有和代表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       弃权比例
                股份(股)                      (%)                      (%)          (股)         (%)
与会全体股东    97,824,818   83,720,433      85.5820    13,860,385    14.1686      244,000       0.2494
与会H股股东      5,452,000              0           0    5,452,000           100           0
与会A股股东     92,372,818   83,720,433      90.6332     8,408,385     9.1027      244,000       0.2641
与会中小股东    16,329,968    2,225,583      13.6288    13,860,385    84.8770      244,000       1.4942
       合并计算的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83,720,433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
(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85.5820%;反对票代表股
数13,860,385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824,818股的14.1686%;弃权票代表股数244,000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
                                            -3-
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0.2494%;本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议案四、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项     目    持有和代表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       弃权比例
                股份(股)                      (%)                         (%)          (股)         (%)
与会全体股东    97,824,818   83,720,433       85.5820      13,860,385    14.1686      244,000       0.2494
与会H股股东      5,452,000              0              0    5,452,000           100           0
与会A股股东     92,372,818   83,720,433       90.6332       8,408,385     9.1027      244,000       0.2641
与会中小股东    16,329,968    2,225,583       13.6288      13,860,385    84.8770      244,000       1.4942
       合并计算的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83,720,433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
(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85.5820%;反对票代表股
数13,860,385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824,818股的14.1686%;弃权票代表股数244,000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
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0.2494%;本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议案五、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项     目    持有和代表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       弃权比例
                股份(股)                      (%)                         (%)          (股)         (%)
与会全体股东    97,824,818   83,720,433       85.5820      13,860,385    14.1686      244,000       0.2494
与会H股股东      5,452,000              0              0    5,452,000           100           0
与会A股股东     92,372,818   83,720,433       90.6332       8,408,385     9.1027      244,000       0.2641
与会中小股东    16,329,968    2,225,583       13.6288      13,860,385    84.8770      244,000       1.4942
       合并计算的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83,720,433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
(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85.5820%;反对票代表股
数13,860,385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824,818股的14.1686%;弃权票代表股数244,000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
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0.2494%;本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议案六、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4-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项     目    持有和代表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       弃权比例
                股份(股)                      (%)                      (%)          (股)         (%)
与会全体股东    97,824,818   83,720,433      85.5820    13,860,385    14.1686      244,000       0.2494
与会H股股东      5,452,000              0           0    5,452,000           100           0
与会A股股东     92,372,818   83,720,433      90.6332     8,408,385     9.1027      244,000       0.2641
与会中小股东    16,329,968    2,225,583      13.6288    13,860,385    84.8770      244,000       1.4942
       合并计算的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83,720,433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
(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85.5820%;反对票代表股
数13,860,385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824,818股的14.1686%;弃权票代表股数244,000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
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0.2494%;本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议案七、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须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项     目    持有和代表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       弃权比例
                股份(股)                      (%)                      (%)          (股)         (%)
与会全体股东    97,824,818   83,720,433      85.5820    13,860,385    14.1686      244,000       0.2494
与会H股股东      5,452,000              0           0    5,452,000           100           0
与会A股股东     92,372,818   83,720,433      90.6332     8,408,385     9.1027      244,000       0.2641
与会中小股东    16,329,968    2,225,583      13.6288    13,860,385    84.8770      244,000       1.4942
       合并计算的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83,720,433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
(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85.5820%;反对票代表股
数13,860,385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824,818股的14.1686%;弃权票代表股数244,000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
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0.2494%;本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议案八、审议《关于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香港上市 H 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须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5-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项     目    持有和代表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       弃权比例
                股份(股)                      (%)                       (%)         (股)         (%)
与会全体股东    97,824,818   83,709,933      85.5713     14,114,885    14.4287             0
与会H股股东      5,452,000              0           0     5,452,000           100          0
与会A股股东     92,372,818   83,709,933      90.6218      8,662,885     9.3782             0
与会中小股东    16,329,968    2,215,083      13.5645     14,114,885    86.4355             0
       合并计算的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83,709,933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
(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85.5713%;反对票代表股
数14,114,885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824,818股的14.4287%;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
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0%;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仇辉、马云鹤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及投票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投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所有议案的原本。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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