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正在筹划公司与前期披露
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烯碳新材,证券代码:000511)已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
截止目前,本次重大事项仍然在商讨、论证过程中,公司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同时,因 2015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意见,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2.5 条的规定,自本
公司披露 2015 年度报告之日 2016 年 4 月 30 日起,公司股票停牌,直至会计师就有
关事项明确发表意见,或公司按规定做出更正、补充披露,及公司停牌相关重大事
项确定后及时披露,再申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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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