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 年 5 月 4 日
2、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 华泽
3、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代码:000693
4、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一、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与简称
A 股股票简称由“华泽钴镍”变更为“ST 华泽”
2、股票代码仍为 000693
3、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 年 5 月 4 日
二、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1、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编号:瑞华审字【2016】
61010033 号),且该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
露规范性规定。
2、 本公司关联方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占用本公司资金,
经本公司自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余额为 1,497,483,402.60 元,该占
用及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也未对外披露。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
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汇总表所载资料中陕西星王企业集团资金占用
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
将于 2016 年 5 月 3 日停牌一天,2016 年 5 月 4 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因公司自 2016 年 3 月 1 日起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在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事项确定后及时披露,且公司由于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需要整改停牌,待相关事项明确后复牌。
四、公司董事会采取的措施
1、 公司董事会已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涛、王应虎、王辉控制的陕西太白
山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 90%的股权实施了质押。
2、 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涛、王辉、王应虎了出
具承诺函,承诺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优先以现金归还所占公司款项;若不能
全部采用现金还款,将采用资产置入等方式偿还未支付的占用资金。
3、 2016 年 5 月 8 日前,王涛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其持有的广西华汇 40%的
股权、陕西华铭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及相关企业的股权质押给上市公
司。
五、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A 座 14 层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29-88310063-8051
传真号码:029-88310063-8049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