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5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 2015 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14 年公司共计召开 6 次股东大会,13 次董事会,我们 2015 年任公司独立董
事期间出席与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独立董
事姓名 现场召 通讯召 现场召 通讯召 现场召 通讯召 现场召 通讯召
开次数 开次数 开次数 开次数 开次数 开次数 开次数 开次数
雷华锋 6 7 5 6 1 1 0
赵守国 6 7 6 7 0 0 0
宁连珠 6 7 5 7 1 0 0
独立董
列席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事姓名
雷华锋 6 2 0
赵守国 6 2 0
宁连珠 6 3 0
我们均能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年度,我
们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
提出了合理性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汇总表
序号 日期 事 项 备注
1 3 月 27 日 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与陕西星王锌业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2 3 月 27 日 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投资陕西华铭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及实施联合土地开发的关联交易事项
3 3 月 27 日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
4 4 月 16 日 2014 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5 6月6日 关于公司股东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康博恒智”)提出的《关于变更上市公司土地资产
剥离的承诺完成时间的提案》独立董事意见
6 7 月 18 日 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委托陕西星王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进行项目投资的关联交易事项
7 8月5日 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设立印尼合资
公司的议案》、《关于关联方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建向青海鑫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联
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8 10 月 16 日 对公司与公司股东王辉女士签订《还款协议》的关联
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9 10 月 16 日 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受托经营广西华汇全部
生产及经营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0 10 月 16 日 对公司关于变更重组承诺事项的独立意见
11 11 月 18 日 对公司股东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康博恒智”)提出的《关于变更上市公司土地资产
剥离的承诺完成时间的提案》
上述详细信息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配合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和立案调查工作情况
2015 年 8 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我们对检查深度关注,在检查结束
后第一时间,询问了公司董事会秘书关于现场检查的具体事项,对现场检查结束后需要
整改的情况及时跟踪,完善相应的制度,及时做到勤勉尽责。对于现场检查的三个重点
问题:1、票据;2、是否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3、收入的真实性,在其后的历次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上,均向财务总监、公司实际控制人提出质询和疑问,并与审计机构进行
了交流。
2015 年 11 月,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我们就是否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收
入真实性问题多次询问实际控制人,得到的答复基本都是票据属正常业务,正在加快清
收,12 月 31 日前一定收回。
对于年报审计计划,我们要求审计机构一定要查清楚问题的实质和根源;在年报出
具现场结果沟通会上,我们要求管理层确保会计原始凭证、数据和经营业绩的真实、准
确、完整,要求对天慕灏锦和臻泰融佳两个关联方承认其控制的企业,就资金占用事项
进行审计。
关于 2015 年度年报及内控制度评价,我们将单独出具意见。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提出重大异议。
对于 2015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方违法违规占用资金事项,因实际控制人刻意隐瞒
及违法占用导致,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和内控制度的无效我们深表痛心,在此
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2016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独立
公正地履行职责,重点关注督促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方担保等侵害其他股东权益事项
的整改进展,认真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我们希望公
司在新的一年里,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独立董事:雷华锋 赵守国 宁连珠
2016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