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出具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审计意见之专项说明表示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第(三) 项对外投资未履行相应程序事项,企业没有履行充分的信息披露责任,没有真实 反映交易,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不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2.5 条的规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本 公司披露 2015 年度报告之日起,公司股票实施停牌,直至会计师就有关事项明确 发表意见,或公司按规定做出更正、补充披露。同时公司股票因重大事项自 2016 年 4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将在相关重大事项确定并履行及时信息披露,且完 成上述整改后,再申请复牌。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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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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