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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核电: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30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资金筹措情况增持计划规模为
      人民币2亿元至4亿元,在价格不高于55元每股前提下,承诺增持规模至少为
      人民币2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未达到实施增持计划的价格区间导
      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等风险。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4月28日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关于计划增持
  公司股份通知,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主体为台海集团。本次计划实施前,台海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为182,883,231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2.18%。
       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控股股东台海集团未实施过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系基于公司良好的发展态势,控股股东对公司
  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为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根据资金筹措情况拟增持股份累计增持规模为人民币2
亿元至4亿元。在价格不高于55元每股前提下,承诺增持规模至少为人民币2亿元,
期限不超过一年。
    自2016年5月3日起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拟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四)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55元每股。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16年5月3日起不超过一年,根据市场
情况选择时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
    (六)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为台海集团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未达到实施增持计划的价格区间导
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等风险。
    四、增持主体的承诺
    台海集团承诺:
    1、在价格不高于55元每股前提下,承诺增持规模至少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
不超过一年。
    2、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之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本公司
股份。
    五、其他说明
    1、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等行为,相关增持价格范围则以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
格为准。
    2、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董监高及5%以上的股东增持
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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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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