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匹凸匹”、“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
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监事一致推举方
国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 3 票通过;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