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
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啸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王书亚、陈旺新提出辞职,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孙加锋先生、罗韵轩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则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报》的《匹凸匹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孙加锋,男,1968年11月出生,法学博士,执业律师。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协
委员,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法学会经济法研究
会理事,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兼职教授。曾于1992年至1993年在上海市普陀律师事
务所担任律师,1994年至1997年在上海市国泰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1997年至
1998年在上海市小耘律师事务所任律师。1998年至今担任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主任。
罗韵轩,女,1971年10月出生,武汉大学会计学博士,复旦大学和上海国际
集团联合培养的工商管理博士后,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
师。历任广东金融学院会计系副主任、教授,国泰君安证券总部战略研究总监,
湖南大学和暨南大学(MPAcc)硕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现任广东
豪美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