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退市情况专项报告
一、退市情况概述
2014 年 6 月 18 日,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14067 号)。公司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15 年 3 月 27 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通报珠海市博
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函》
(上证公函[2015]0262 号),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中国证
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上述情况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应予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2015 年 5 月 25 日,公司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对珠海
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2015]216 号)。公司因涉
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被中国证监会依法移
送公安机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14.1.6 条和
第 14.1.7 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 2015 年 5 月 28 日起暂停公司股票
上市。
2016 年 3 月 21 日,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77 号《关于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二、退市对公司的影响
1、退市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015 年,公司因经营状况及债务状况的恶化,已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重整申请。公司本部因筹划重整事项未开展业务,因而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受
到退市决定的影响,公司将继续推进重整相关工作,公司重整事项目前正在履行
相关的行政审批程序。
2、退市对公司股票交易状态的影响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16 年 3 月 29 日,退市整理期为
三十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16 年 5 月 11
日。本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
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公司
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每日的涨跌幅限制为 10%。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公司
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27 条、第 14.3.28 条等规定,
公司应当准备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
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的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
三、董事会说明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中国证监会
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九)
项规定的股票应予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 A 股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特别处理。
在公司 A 股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董事会采取了
以下主要措施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一、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公安机关对
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相关事项的调查,争取尽快对上述涉嫌违法
事项形成最终结论,并尽快落实相关责任事宜,以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二、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和落实,规范各项经
营业务和财务工作,加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此外,公司董事会鉴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债务状况的恶化,为了使公司能够
摆脱债务及经营困境、走向重生,提出《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并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以 94.49%的赞成比例通过《关于向
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
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12]261 号),公司重整事项目前正在履行相关的
行政审批程序。
四、投资者保护的安排计划
1、退市交易安排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16 年 3 月 29 日,退市整理期为
三十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16 年 5 月 11
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
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
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每日的涨跌幅限制为 10%。上海证券交
易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
2、退市后的去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27 条、第 14.3.28 条等规定,
公司应当立即准备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
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的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目前,公司已经开始
开展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
3、申请重新上市的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5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如果满足重新上市条件,可以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重新上市条件主要有
三个方面:
第一,申请重新上市的时间间隔条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
上市实施办法(2015 年修订)》规定,公司股票退市后如申请重新上市,应在其
股票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之日起届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后提出,也就是至少经
过 2017 年会计年度后,才可以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第二,针对违法退市公司的特别条件。主要包括已全面纠正重大违法行为、
已撤换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有关的责任人员、已对相关民事赔偿承担做出妥
善安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
情形、中介机构进行核查验证并出具专项意见等条件。
第三,针对已退市公司的一般条件。主要包括公司股本总额、股东分布、无
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流量、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最近三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等方面
的要求。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