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 任我公司 2015 年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能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坚持独立 审计的原则和立场,勤勉尽责,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其审计结果均能客观、 公正、公允、反映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 的合法权益。因此我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预计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约 105 万元。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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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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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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