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原特钢: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9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16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守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5 票同意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5 年度报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5 票同意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1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5 票同意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相关
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5 票同意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5 票同意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5 票同意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7、《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5 票同意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程序符合深交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公
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8、《关于以自有资产向关联财务公司办理抵押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5 票同意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自有资产向关联财务公司办理抵押
的议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聘任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5 票同意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行业口碑,能够满
足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