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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传媒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9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25                          公司简称:新华传媒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1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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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
三、 重要事项 .......................................................................................................................5
四、 附录 .............................................................................................................................10
                                                                 2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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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裘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闻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                            3,959,377,822.78        4,322,943,316.33                     -8.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568,177,776.23        2,559,324,423.86                      0.35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
                                  年初至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70,363.54            -54,116,371.17                  不适用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
                                  年初至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期末
营业收入                           335,882,011.04           323,996,585.04                      3.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53,352.37           20,140,713.33                    -56.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916,527.16           -21,178,611.30                   72.0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5                      0.80    减少 0.45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8                      0.019                  -57.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8                      0.019                  -57.8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9,383.7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1,017,723.55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096.36
                                                                   包括取得的财务资助利息收入,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3,960,525.64
                                                                   中期票据利息及手续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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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32,729.69
所得税影响额                                           -45,352.61
                    合计                         14,769,879.53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54,79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
                                                                持有有限
                                  期末持股        比例                         结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售条件股                    股东性质
                                    数量          (%)                        股份    数
                                                                份数量
                                                                             状态    量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292,533,681          28.00         0         无      0   国有法人
上海报业集团                     245,486,319          23.49         0         无      0   国家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6,640,189           1.59         0         无      0   未知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603,000           1.40         0         无      0   未知
袁理                              12,660,000           1.21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潘文雄                            10,572,495           1.01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境内非国有
上海中润广告有限公司              10,120,000           0.97         0         无      0
                                                                                          法人
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             8,286,480           0.79         0         无      0   国有法人
莫海                               7,592,760           0.73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新
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4,034,000           0.39         0         无      0   其他
投资基金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292,533,681        人民币普通股     292,533,681
上海报业集团                                            245,486,319        人民币普通股     245,486,319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6,640,189        人民币普通股      16,640,189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603,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03,000
袁理                                                     12,6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660,000
潘文雄                                                   10,572,495        人民币普通股      10,572,495
上海中润广告有限公司                                     10,1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20,000
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                                        8,286,480    人民币普通股       8,286,480
莫海                                                          7,592,760    人民币普通股       7,592,76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新经济灵活配置
                                                              4,034,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34,000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报业集团存在关联关系且为一致行动人。此
关系或一致行     外,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以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
动的说明         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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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 529.25 万元,增加比例为 58.81%,系报告期收到商业
     承兑汇票所致。
(2)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 226.52 万元,增加比例为 170.67%,主要系报告期采购
     图书预付款增加所致。
(3) 应收利息: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 6,177.24 万元,减少比例为 75.01%,系报告期收到财务
     资助利息所致。
(4)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 20,055.59 万元,减少比例为 38.11%,主要系报告
     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5)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 132.26 万元,增加比例为 40.93%,主要系报告期书店
     门面装修投入,尚未完工结转所致。
(6)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 1,707.61 万元,减少比例为 44.72%,主要系报告期
     支付上年提取的年终奖及辞退福利等所致。
(7)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 2,229.78 万元,主要系年初应交未交各项税费在报告期
     内缴纳,且增值税为留抵税额所致。
(8) 应付利息: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 1,595.16 万元,减少比例为 100%,系报告期偿付中票
     利息所致。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 40,000.00 万元,减少比例为 100.00%,
     系报告期偿付中票本金所致。
(10)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 882.05 万元,增加比例为 161.48%,主要系报告期
     预提房租增加所致。
(11)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 346.76 万元,减少比例为 49.82%,主要系上
     年同期对信托收益计缴相关税费所致。
(12)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年同期少转回减值损失 98.23 万元,系报告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
     提数转回减少所致。
(13)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 3,989.65 万元,减少比例为 96.31%,主要系上年同期
     取得信托收益 4,278 万元所致。
(14) 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 26.37 万元,增加比例为 33.45%,主要系报告期收
     到扶持基金和新闻出版局专项资金增加所致。
(15) 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 4.96 万元,增加比例为 331.57%,主要系报告期处
     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16) 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 474.99 万元,减少比例为 50.18%,主要系报告期
     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
(17)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7,288.67 万元,总额变动不大,主要系购买商品支付现
     金减少所致,其中:①报告期不再将原子公司天下一家纳入合并范围,减少支出约 2,000 万
     元;②支付广告标的款及商品货款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18)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17,275.49 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财务资助本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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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38,365.24 万元,系报告期偿还中期票据本金 4 亿元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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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是否   是否                      如未能及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时间      有履   及时                      时履行应
               承诺方                                                                                        说明未完成履行的
背景   类型                                      内容                            及期限        行期   严格                      说明下一
                                                                                                                 具体原因
                                                                                                 限   履行                        步计划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
与重                     公司、附属公司和其它受其控制的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参与
大资                     经营任何与新华传媒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
       解决   上海新华
产重                     如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或其下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 2006 年 8 月
       同业   发行集团                                                                          是     是
组相                     何商业机会与新华传媒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上 12 日-长期
       竞争   有限公司
关的                     海新华发行集团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
承诺                     给予上市公司。不使用“新华书店”品牌经营与新华传媒相同
                         的业务。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承诺:⑴不利用自身对本公司的
                         第一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
                         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⑵不利用自身对本公司的第
与重
                         一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本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
大资
       解决   上海新华   权利;⑶以市场公允价格与本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
产重                                                                            2006 年 8 月
       关联   发行集团   易从事任何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上海新华发行集团保证                   是     是
组相                                                                            12 日-长期
       交易   有限公司   本公司在对待将来可能与其产生的关联交易时可采取如下
关的
                         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⑴若有关联交易,均履行合
承诺
                         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⑵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
                         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
                         价等方式。
与重                     ㈠保证本公司与上海新华发行集团之间人员独立。⑴保证本
大资          上海新华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2006 年 8 月
产重   其他   发行集团   理人员不在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及其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公                     是     是
                                                                              12 日-长期
组相          有限公司   司之间担任除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⑵保证本公司的劳动、
关的                     人事及工资管理与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完全独立。㈡保证本公
                                                                7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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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司资产独立完整。⑴保证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⑵保
                         证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占用的情
                         形。⑶保证本公司的住所独立于上海新华发行集团。㈢保证
                         本公司的财务独立。⑴保证本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
                         立的财务核算体系。⑵保证本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
                         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⑶保证本公司
                         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共用一个银行账
                         户。⑷保证本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兼职。
                         ⑸保证本公司依法独立纳税。⑹保证本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
                         务决策,上海新华发行集团不干预本公司的资金使用。㈣保
                         证本公司机构独立。保证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与上海新华发行集团的机构完全分开。㈤保证本公司业务独
                         立。保证本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
                         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解放日报                                                                                 公司已在 2014 年 6
与再          报业集团   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承诺将所拥有的消费服务类、专业类报刊                          月 4 日公告中披露
融资   解决   (现因整   的经营业务和人员全部注入新华传媒;并承诺在持有新华传                          《关于股东履行承
                                                                              2007 年 5 月
相关   同业   合重组更   媒股份期间,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及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控股的                是   是   诺事项的公告》并
                                                                              23 日-长期
的承   竞争   名为上海   公司、企业或其他法人单位未来不再从事与新华传媒在消费                          于 2014 年 6 月 27
  诺          报 业 集   服务类、专业类报刊经营领域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                          日召开股东大会履
              团)                                                                                     行决策程序。
              解放日报
                         对于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下属党报、党刊和时政类报刊经营业 2007 年 5 月
与再          报业集团
                         务,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承诺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将该等业 23 日-在相
融资   解决   (现因整
                         务注入新华传媒。上海报业集团于 2014 年 2 月 12 日向本公 关行业监
相关   同业   合重组更                                                                       是   是
                         司出具承诺函,在相关行业监管政策出台后的两年内,若新 管政策出
的承   竞争   名为上海
                         华传媒认为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将该等业务注入新华 台后的两
  诺          报 业 集
                         传媒。                                                    年内
              团)
                                                                8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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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承诺:⑴不利用自身作为新华传媒股东之
                         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新华传媒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
                         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⑵不利用自身作为新华传媒股东之地
              解放日报
                         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新华传媒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⑶不
与再          报业集团
                         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新华传媒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
融资   解决   (现因整
                         交易从事任何损害新华传媒利益的行为。同时,解放日报报 2007 年 5 月
相关   关联   合重组更                                                                        是   是
                         业集团将保证新华传媒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解放日报 23 日-长期
的承   交易   名为上海
                         报业集团的关联交易方面,新华传媒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
  诺          报 业 集
                         能发生的关联交易:⑴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
              团)
                         露;⑵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上
                         海报业集团于 2014 年 2 月 12 日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将继
                         续履行上述承诺。
              解放日报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新华传媒与解放日报报业集
与再          报业集团
                         团及附属公司、企业(包括解放日报报业集团目前或将来有
融资          (现因整
                         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 2007 年 5 月
相关   其他   合重组更                                                                        是   是
                         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在人员、 23 日-长期
的承          名为上海
                         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上海报业集团于 2014
  诺          报 业 集
                         年 2 月 12 日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团)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向公司出具
                         《关于拟增持新华传媒股份的计划》。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前提下,新华发行集团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择机以不超过 2015 年 7 月
              上海新华
其他                     新华传媒 2015 年 7 月 10 日全天股票交易均价的价格(即 10 日-2016
       其他   发行集团                                                                        是   是
承诺                     12.29 元/股),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 年 1 月 10
              有限公司
                         等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不少于 300 万股(占已      日
                         发行总股本的 0.2871%)。新华发行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新华传媒股份。
                                                                 9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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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预至初与者测或损亏为能可润利净计累的末期期告报
                               下                                                                                      警的动变大重生发比相期同年
                明说因原及示
                             用适 用适不
                                                                                                                  称名司公
                                                                                                                                                    骘抄                甫犭醵 
                                                                                                                  定法 人表代
                                                                                                                             期日             2016-04-27         /
                                   录附
                            4.1财报务
                               表
                                                                                       表债负产资并合
                                                                                                    16年3月31日
                      位单制编 司公限有份股媒:上华新海
                                                                                                           位单     :元        种币        :人币民   型类计审         :未       计审
                                                                                项目                                         额余末期
                      产资动流                    :
                                    资币货                                                                                       613,962,604.90                  731,713,795.24
                               金付备算结
                                 金资出拆
产资融金的益损期当入计动变其且量计值价允公以
                             产资融金生衍
                                据票收应                                                                                            14,292,500.00                     9,000,000.00
                                款账收应                                                                                            97,415,022.10                 112,419,249.91
                                   项款付预                                                                                           3,592,496.01                    1,327,248.87
                                 费保收应
                             款账保分收应
                       金备准同合保分收应
                                      应利                                                                                          20,580,188.22                    82,352,608.94
                                     利股收
                               款收应他其                                                                                        717,385,880.74                  748,526,775.46
                                产资融金售返入
                                  货存                                                                                           355,090,928.89                  286,336,751,04
                     产资的售待有持为分划
                           产资动流非的期到内年
                             产资动流他其                                                                                        325,658,171.04                  526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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