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地址等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五条、第二章第十三条进行修订,即对公司住所(注
册地址)、经营范围进行变更,未修正部分继续有效。同时,授权行政部人员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0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09)。
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上披露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1)。
根据上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事项变更情况,同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实行企业“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7 号)等
文件要求,近日公司办理完成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变更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
备案等相关登记事项,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发的《营业执照》,相关
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6644116H
名称: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
法定代表人:陈德康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叁佰叁拾柒万伍仟元
成立日期:2000年07月17日
营业期限:2000年07月1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滴眼剂、大容量注射剂、口服溶液剂、片剂(含头孢菌素类)、
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栓剂、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原
料药、冲洗剂、合剂的生产(凭许可证经营),胶囊剂、片剂、
颗粒剂类保健食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包装装潢、其他印刷
品印刷(限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印刷部经营),从事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妆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住所(即注册地址)变更后,公司办公地址亦相应变化,即变更为:浙
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 1588 号。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