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省神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8月15日下午在上海市宛平宾馆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10名,代表股份7237919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1.7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克根主持,公司部份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1、唐华辞去董事职务。
同意723791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增补任自瑜为董事。
同意723791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同意723791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下列议案未获得通过:
(一)关于公司迁址的议案。
同意459564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63.49%,反对26422695股,弃权0股。
(二)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
同意459564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63.49%,反对26422695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吴江成律师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神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