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关于公司安全总监职 务调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安全总监 职务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为对张向东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属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2、经审阅聘任人履历等材料,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 公司安全总监职务,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4、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张向东先生兼任安全总监职务。 独立董事 : 滕英超 秦雪军 肖殿发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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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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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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