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
知于 2016 年 4 月 17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在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一路特 1 号光谷软件
园 D1 栋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丹军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8 名(暂缺一名独立董事),实到董事 8 名。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见今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和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管理机构的议案》。
同意设立管理机构“法律事务和风险控制管理总部”、“湖北业
务管理中心”和“海南业务管理中心”。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