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开股份”)董
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针对全资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公司”)的融
资需求,授权设备公司总计 12,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含借款、进出口贸易、票
据业务等),并由神开股份出具信用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融资银行 性质 2015 年申请综合授信金额
交通银行上海长宁支行 续约 4,000
中国银行上海市康桥支行 续约 1,000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续约 2,000
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新增 5,000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
浦星公路 1769 号,法定代表人寇玉亭,注册资本 18,739 万元,主营业务为:石
油专用仪器仪表、石油专用设备、石油钻采设备及配件,套管头、油管头及配件
的研究、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并提供上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
产 84,328 万元,负债总额 54,62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4.77%。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为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为上海神开石油设
备有限公司,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 1 年(自银行批准授信之日起)。
由于被担保方设备公司后续的融资金额将视其实际经营需求和最终各家银行审
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保证其中单笔担保协议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10%。
四、董事会意见
设备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将有利于设备公司的经营发展,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设备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申请的额度与设备公司 2016 年的经
营目标相适应,且授信额度并不等于公司实际贷款额度。该公司财务状况稳定、
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上述担保事
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
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302 万元,无违规及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合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2%。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