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靳庆鲁
本人作为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1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5年公司召开了4次董事会,均为现场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关
于董事会会议本人认真审议议案, 以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各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本人在会上积极参与讨
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作用,以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5年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1次,1次会议时间因
与工作安排冲突未能列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14年度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情况、日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2014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问询了解,基于客观独立的判
断,我们认为对外担保方面公司除了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
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总计人民币18,000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为期一年的
担保之外,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
无异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2015年度公司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向商
业银行申请总计人民币18,000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为期一年的担保事项
我们认为担保风险可控,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2015年度公司拟继续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投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我们认为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资金项目
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我们认为兼顾了
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稳健、求实的风格,有利于公司
可持续发展。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公司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了如下变更:增加“关联方
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组合,并将上市公司及下属各全资子公司相互间的
应收款项纳入该信用风险组合,对此组合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均不计
提坏账准备。此项变更不违反相关会计准则,能真实反映公司的坏账风险,
对历年及尚未披露的最近一个报告期合并报表均无任何影响。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同时我们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审计报告非标
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于反映的公司内部控制方面
存在的缺陷我们将密切关注公司的整改情况,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我
们同意上述两项议案。
(二)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在审议2015年半年度报告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
见。经过认真了解,未发现上述事项存在违规情况,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此次聘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
报表的审计质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原董事长顾正先生辞职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
况一致,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
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新任董事提名人选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
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新聘任公司高管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
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我们同意董事会的拟聘任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情况
1、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召集了四次会议。会议分别讨论以下事项:与审计机构沟通 2014 年度审
计报告,讨论 2015 年度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听取公司每季度审计总结。
2、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专题会议上对2015年度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方案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四、现场检查和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认真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
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
联交易、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并查阅有关专业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
必要时进行现场调研。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会对公司事先提供的相关会议议案资料进
行认真审核,做好必要的准备;在会议上能够明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
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五、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acjql@mail.shufe.edu.cn
2016年本人因《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进行清理规
范的通知》的要求,已向公司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
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
之前,我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忠实
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
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保证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靳庆鲁
2016 年 4 月 26 日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金炳荣
本人于2015年11月10日起担任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并担任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1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5年本人正式任职后公司召开了1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认真
审议议案,以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
时本人在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发挥作用,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拟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经过核查我们认为拟聘任高管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
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的拟聘任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情况
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召集会议对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职条件进行审查,提交董事会审议。
2、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参加了一次委员会会议,
会议讨论了公司 2015 年度第四季度审计总结,听取了部分重点审计项目
的报告。
四、现场检查和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认真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
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
联交易、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并查阅有关专业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
必要时进行现场调研。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会对公司事先提供的相关会议议案资料进
行认真审核,做好必要的准备;在会议上能够明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
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五、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六、 联系方式
201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
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
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保证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金炳荣
2016 年 4 月 26 日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孙大建
本人于2015年11月10日起担任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并担任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
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1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5年本人正式任职后公司召开了1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认真
审议议案,以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
时本人在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发挥作用,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拟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经过核查我们认为拟聘任高管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
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的拟聘任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情况
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条件进行审查,提交董事会审议。
2、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参加了一次委员会会议,
会议讨论了公司 2015 年度第四季度审计总结,听取了部分重点审计项目
的报告。
四、现场检查和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认真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
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
联交易、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并查阅有关专业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
必要时进行现场调研。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会对公司事先提供的相关会议议案资料进
行认真审核,做好必要的准备;在会议上能够明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
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五、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六、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sun_dajian@139.com
201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
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
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保证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孙大建
2016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