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6 年 4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表决的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田玉波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总裁工作报
告》的议案
批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票:9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通过《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
2015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同意票:9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通过公司《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4668 万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4275 元(含税)的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
6,270,974.03 元,占 2015 年度合并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拟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全部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
增,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 29336 万元。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6. 通过关于《公司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暨确认 201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及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确认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 14,253.10 万元,同意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预计 22,000 万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关联董事田玉波、田兴及田雄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同意票:6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7.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开披露的《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票:9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8.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从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具体事宜提请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田玉波董事
长协商确定聘请协议及相关审计费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同意票:9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9.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
2016 年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6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
同意票:9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要,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拟
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已有贷款)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
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董事长田玉波与银行等相关单位具体谈判、签署协
议并按公司实际需要合理使用资金,授权期限最长不超过 2017 年 6 月 30 日。
开展综合授信业务的银行包括但不限于兴业银行、南京银行、平安银行、工商银
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华夏银行、杭州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恒丰银行等。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薪酬》的议
案
同意 201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同意将本述议
案中董事、监事薪酬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12、 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开展保函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
行”)开展各项保函业务,保函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上述保函业
务使用公司控股股东韩建集团整体授信额度,由韩建集团提供担保。
提请董事会在批准上述事项的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田玉波或
公司认可的被委托人(以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为准)代表公司与建设银行具
体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上述批准事项及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同意票:9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向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融资需要,同意公司预计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
各级子公司提供预计不超过 8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实施将导致公司注册
资本发生变化,同意公司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
司章程》。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注册资本:146,680,000 元;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的注册资本:293,360,000 元。
条款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668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336 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668 万股,公司 公司股份总数为 29336 万股,公司
第十九条
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提
议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以上海证券交易
所(www.sse.com.cn)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披露的《韩建河山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为准。
同意票:9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