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建河山”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韩建河山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的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52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
2015 年 6 月 8 日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8.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 11.35
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8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41,631.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770.8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60.9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
(2015)第 110ZA024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15 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5,860.95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
项目 35,860.95 万元。
综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35,860.95 万元,尚
未使用的金额为 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韩
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
于 2011 年 12 月 27 日经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15 年 6 月 8 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
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南京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 05100120120000045 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 321280100100212559 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110907885010601 4.24
合计 4.24
上述存款余额为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余额,其中南京银
行北京万寿路支行账号 05100120120000045 的账户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首体支行账号 321280100100212559 的账户已经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未发生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上述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2015 年度韩建河山严格执行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1: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860.9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860.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860.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项目达
已变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末投入 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更项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进度(%) 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目(含 资总额 入金额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1)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4)=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部分 化
(3)=(2)-(1) (2)/(1) 期
变更)
安徽预应力钢筒混凝土
管(PCCP)和钢筋混凝 2013 年
否 7,275.00 7,275.00 7,275.00 7,275.00 7,275.00 - 100.00 -1,837.55 注1 否
土管(RCP)生产基地建 3月
设项目
河南预应力钢筒混凝土
2013 年
管(PCCP)生产基地建 否 7,758.00 7,758.00 7,758.00 7,758.00 7,758.00 - 100.00 -404.15 注2 否
8月
设项目
补充 PCCP 生产营运资金 否 20,827.95 20,827.95 20,827.95 20,827.95 20,827.95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35,860.95 35,860.95 35,860.95 35,860.95 35,860.95 -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注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 1:安徽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和钢筋混凝土管(RCP)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安徽省未按照《安徽省水利发展“十二
五”规划》等相关文件开展相应的大型水利工程项目,造成本项目产能闲置,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 2:由于政府部门主导建设,工程建设规划、项目招标及项目建设等在时间安排上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 2015 年度内原有项目陆续完工,
而跟踪的大型水利建设项目有的未能如期释放进行招标,有的招标时间迟于预期导致新中标的项目尚未形成收入,因此与 2014 年度同期相比出现较大幅
度的业绩下降,但累计实现效益 8,872.38 万元,基本达到预期。
注 3:安徽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和钢筋混凝土管(RCP)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资金 7,275.00 万元。河南预应力钢筒
混凝土管(PCCP)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资金 7,758.00 万元。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任强伟 韩汾泉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