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1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马元驹、刘凯湘和董事长田玉波三人组
成,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专业会计资格人士马元驹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
(一)2015 年 2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度第一次会议,对公司《2012、
2013、2014 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会计报表编制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会计报表的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数据,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2-2014 年度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经营业绩。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15 年 5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
以下五项议案:
1、《关于 2014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审核意见:我们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 2014 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
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 2014 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经营业绩。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聘请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核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公司审计工作以来,勤勉尽责,执业质
量高,信誉好,审计人员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因此审计委
员会建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关于 2014 年度以委托贷款方式融资的议案》
审核意见: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股
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融资的议案属于公司
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利率按照市场水平签订,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
4、《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核意见:在通过对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后,我们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
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
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护了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总体而言体现
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
5、《关于审议 201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如实的反
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十
五次董事会审议。
(三)2015 年 8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完
整、准确,全面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15 年审计工作总结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报编制、审计和披露相关
要求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 “致同所”)从事本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15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按照《审计业
务约定书》,致同所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2015
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则要求,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
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对公司编
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初稿进行了沟通,对审计程序和方案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就审计工作进度、初步审计结果、重大
事项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进行了书面的汇报。在听取了会计师及
公司经营层对主要财务数据的解释说明及相关重大事项的情况说明后,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15 年全年的生产经营成果,认为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初步审定的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如
实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工作评价
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15 年年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
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15 年
度的审计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充分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6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1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充分发挥监
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6 年,审计委
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
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马元驹 刘凯湘 田玉波
201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