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5年,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规定,依法监督,维护了全体股东和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现
作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列席董事会会议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4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出席了2次
股东大会,依法对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
(二)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监事会共计召开7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10项议案。会议情况如下:
第七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连劲先生为监事会临时召集人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2014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
项说明的意见》。
第七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16日在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选举黄毅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第七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七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6月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名三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30日在公司总部七楼会议室
召开,会议选举伍勤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第八届监事会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
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
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
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合法,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守法经营,认真执行股东
大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也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职工利益、
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了认真地
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14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2014年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以公允的价格进行,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利益。
(四)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
在2016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将本着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
化的原则,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公司实现“2016年生产经营指标任务”,
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