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冠豪高新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8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433                公司简称:冠豪高新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1 / 28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6
四、   附录................................................................. 18
                                   2 / 28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阳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江泳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4,077,907,535.84             3,992,555,805.01                       2.14
归属于上市公司     2,445,182,376.69             2,434,148,050.31                       0.45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96,555,256.26                 -31,958,106.98                   不适用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73,599,310.31                 242,257,663.66                    54.22
归属于上市公司        11,034,326.38                  10,625,943.28                     3.84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6,839,959.69                 4,468,275.74                    53.08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0.45                       0.51         减少 0.06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1                       0.01                      0.00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1                       0.01                      0.00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 28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5,092,312.88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4 / 28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184,296.09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所得税影响额                                 -713,650.10
               合计                         4,194,366.69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股东名称(全称)                           条件股份数                                股东性质
                         数量      (%)                       股份状态         数量
                                                 量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369,905,    29.10     34,682,080                                国有法人
                                                                无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   77,759,0     6.12                 0                             国有法人
                                                                无
公司
赵嘉馨                 47,091,3     3.70                 0                             境内自然
                                                                未知
                             66                                                          人
林广茂                 43,647,5     3.43                 0                             境内自然
                                                                未知
                             03                                                          人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   18,507,1     1.46                 0                             境内非国
                                                                无
亚实业有限公司               20                                                        有法人
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   13,372,7     1.05                 0                             国有法人
                                                                无
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   12,386,7     0.97                 0                             国有法人
                                                                无
公司
黄晓军                 10,428,0     0.82     10,428,000                                境内自然
                                                                未知
                             00                                                          人
颜秉伦                 10,428,0     0.82     10,428,000                                境内自然
                                                                未知
                             00                                                          人
王建丽                 10,428,0     0.82     10,428,000                                境内自然
                                                                未知
                             00                                                          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数量                         种类            数量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335,223,823       人民币普通股        335,223,823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7,759,001    人民币普通股        77,759,001
赵嘉馨                                             47,091,366    人民币普通股        47,091,366
林广茂                                             43,647,503    人民币普通股        43,647,503
                                          5 / 28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                        18,507,120                      18,507,120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
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                                  13,372,720   人民币普通股       13,372,720
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2,386,720   人民币普通股       12,386,72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7,527,150                       7,527,150
                                                                   人民币普通股
-个人分红-005L-FH002 沪
方少武                                                 4,639,007   人民币普通股        4,639,007
施佳彤                                                 4,439,039   人民币普通股        4,439,03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广东
明                                  粤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
                                    全资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林广茂通过赵嘉馨账户持有
                                    47,091,366 股;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变动比例(%)         原因说明
   项目
其他流动资产 15,030,264.13       10,192,381.78        47.47        本期其他流动资产增加
在建工程        272,149,449.44   166,687,275.84       63.27        本期增加工程投入
短期借款        718,000,000.00   534,000,000.00       34.46        本年借款增加
                                                                   本期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减
应付票据        22,904,000.00    112,500,000.00       -79.64
                                                                   少
                                                                   本年支付了长期借款计提的应
应付利息        2,786,666.77     22,728,486.21        -87.74
                                                                   付利息
其他非流动负
             5,790,042.28        10,800,650.16        -46.39       本期结转至营业外收入
债
 利润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原因说明
                                                                   主要是公司新增生产线投产,产
营业收入        373,599,310.31   242,257,663.66       54.22
                                                                   能释放,销售增加。
营业成本        305,768,108.67   190,436,664.11       60.56        主要原因是销售量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                                                       本期交纳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增
             582,491.87          202,633.58           187.46
加                                                                 加,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
                                             6 / 28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年同期部分利息资本化,项目
财务费用       13,559,716.89       5,526,478.61         145.36    转固后原资本化利息本期全部
                                                                  计入财务费用。
                                                                  主要是支付与台风损失有关的
营业外支出     480,885.21          87,052.76            452.41
                                                                  维修费用
 现金流量表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1-3 月 变动比例(%)           原因说明
   项目
收到的税费返
             101,964.38            33,289.24            206.30    本期收到出口退税款增加
还
收到的其他与
                                                                  主要是收到保险公司支付的台
经营活动有关 23,786,673.94         12,199,474.75        94.98
                                                                  风损失赔偿款
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
                                                                  本期现金形式支付货款比上年
劳务支付的现 274,095,826.70        189,772,478.09       44.43
                                                                  同期增加
金
支付的各项税
             6,873,961.56          4,268,914.97         61.02     本期支付税费比上年同期增加
费
支付的其他与
                                                                  主要是本期支付保证金比上年
经营活动有关 43,360,338.29         22,476,978.06        92.91
                                                                  同期多
的现金
处理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
                                                                  本期没有处理固定资产收到现
他长期资产而                       72,203.10            -100.00
                                                                  金
收回的现金净
额
                                                                  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收到
吸收投资所收
                                   385,956,600.00       -100.00   募集资金,而本期没有该项业
到的现金
                                                                  务。
借款所收到的
             186,000,000.00                                       上年同期没有借款业务发生
现金
偿还债务所支                                                      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比上年同期
             2,000,000.00          16,680,000.00        -88.01
付的现金                                                          少
支付的其他与
                                                                  上期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
筹资活动有关                       358,738.78           -100.00
                                                                  费用,而本年没有该项费用。
的现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 28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否   是否
承诺背   承诺                                                         承诺                                  承诺时间及期     有履   及时
                      承诺方
  景     类型                                                         内容                                      限           行期   严格
                                                                                                                             限     履行
                                     (1)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均不与冠豪高新构成实质性同业竞
                                     争。(2)若本公司获得有关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机会,那
                                     么本公司将尽其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冠豪高新的条件(包括
                                     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冠豪高新。本公司获得业务机会并
                                     具备转移条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
                                     尽快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独立董事同意)作出决定,并通知本公司是否接
与重大                               受本公司提供的业务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本
         解决
资产重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公司,冠豪高新被视为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权 2010-10-24,长
         同业                                                                                                                否     是
组相关          司                   后,本公司应将该等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若本公司明确表 期承诺
         竞争
的承诺                               示,其投资或者收购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系基于本公司的
                                     整体发展战略,并且本公司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做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
                                     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应在投资或收购该等业务之日起三年内,
                                     采取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该方式应对冠豪高新公平合
                                     理)加以解决;若不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本公司应将该等业务转让予无关联
                                     的第三方。(4)本承诺函可被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
                                     别作出。
与重大   解决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在业务
资产重   关联   司                   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股东    2010-10-24,长
                                                                                                                             否     是
组相关   交易                        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与市场    期承诺
的承诺                               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
                                                                  8 / 28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害冠豪高新利益的行为。
                                     (1)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均不与冠豪高新构成实质性同业竞
                                     争。(2)若本公司获得有关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那
                                     么本公司将尽其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冠豪高新的条件(包括
                                     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冠豪高新。本公司获得业务机会并
                                     具备转移条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
                                     尽快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独立董事同意)作出决定,并通知本公司是否接
与重大                               受本公司提供的业务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本
         解决
资产重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公司,冠豪高新被视为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权 2010-10-24,长
         同业                                                                                                                否   是
组相关          限公司               后,本公司应将该等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若本公司明确表 期承诺
         竞争
的承诺                               示,其投资或者收购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系基于本公司的
                                     整体发展战略,并且本公司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做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
                                     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应在投资或收购该等业务之日起三年内,
                                     采取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该方式应对冠豪高新公平合
                                     理)加以解决;若不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本公司应将该等业务转让予无关联
                                     的第三方。(4)本承诺函可被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
                                     别作出。
                                     (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
与重大
         解决                        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
资产重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2010-10-24,长
         关联                        新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                   否   是
组相关          限公司                                                                                     期承诺
         交易                        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
的承诺
                                     从事任何损害冠豪高新利益的行为。
         解决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1、自冠豪高新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中国纸业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公    2009-12-26,长   否   是
与再融   同业   司                   司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或产品构成或可能构成     期承诺
资相关   竞争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中国纸业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冠豪高新主营
的承诺                               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则立即书面通知冠豪高新,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
                                     让予冠豪高新。2、中国纸业将公平对待包括冠豪高新在内的全部下属企业,
                                                                    9 / 28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且不会利用中国纸业对冠豪高新的控股地位,作出任何有损于冠豪高新及其全
                                     体股东、尤其是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3、中国纸业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并充分尊重冠豪高新的独立法人地位,以确保冠豪高新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1、自冠豪高新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中国诚通集团及全资子公司、控
                                     股公司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或产品构成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中国诚通集团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冠豪
与再融   解决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高新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则立即书面通知冠豪高新,并尽力将该   2009-12-26,长
资相关   同业                                                                                                                否   是
                限公司               商业机会让予冠豪高新。                                                 期承诺
的承诺   竞争
                                       2、中国诚通集团将公平对待包括冠豪高新在内的全部下属企业,且不利用
                                     本公司对冠豪高新的实际控制人地位,作出任何有损于冠豪高新及其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1)中国纸业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均不与冠豪高新构成实质性同业
                                     竞争;(2)若中国纸业获得有关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
                                     那么中国纸业将尽其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冠豪高新的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冠豪高新。中国纸业获得业
                                     务机会并具备转移条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
                                     期限内,尽快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决定,并通知中国纸业是否接受中国纸
                                     业提供的业务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中国纸
与再融   解决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业,冠豪高新被视为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权后, 2011-4-18,长
资相关   同业                                                                                                                否   是
                司                   中国纸业应将该等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若中国纸业明确表 期承诺
的承诺   竞争
                                     示,其投资或者收购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系基于中国纸业
                                     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中国纸业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做出可以向冠豪高新
                                     转让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下,中国纸业应在投资或收购该等业务之日起
                                     三年内,采取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该方式应对冠豪高
                                     新公平合理)加以解决;若不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中国纸业应将该等业务转
                                     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4)中国纸业不会利用对冠豪高新的第一大股东地位
                                     及控制性影响进行损害冠豪高新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5)本承诺
                                                                  10 / 28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可被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第一大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
与再融   解决                        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2011-4-18,长
资相关   关联                        新第一大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                  否   是
                司                                                                                         期承诺
的承诺   交易                        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
                                     从事任何损害冠豪高新利益的行为。
                                     (1)诚通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均不与冠豪高新构成实质性同业
                                     竞争;(2)若诚通集团获得有关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机会,
                                     那么诚通集团将尽其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冠豪高新的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冠豪高新。诚通集团获得业
                                     务机会并具备转移条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