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7年7月2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7年8月8在上海新锦江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董事蔡青峰,因公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刘永章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刘正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沈懋兴董事长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7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申购新股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授权经营管理层适时出售持有其他上市公司流通股,公司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售后资金闲置期间,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利用该资金申购新股。
三、审议通过《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
详细内容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详细内容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