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午间 11:45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补充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45)。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该公告在 4 月 26 日未能及时披露。公司已 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由此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 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 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出现。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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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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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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