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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7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分
别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军红先生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
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方案概述
    为实施本次交易,慧聪网将以知行锐景为主体对包括
www.zol.com.cn(中关村在线)和 www.zol.com(中关村商城)在内
的相关资产、业务及人员进行整合,整合完成后的知行锐景将独立运
营 www.zol.com.cn(中关村在线)和 www.zol.com(中关村商城)等
域名对应的经营性网站。前述整合完成后,慧聪建设和锐景慧杰将向
知行锐景现有股东受让知行锐景 100%股权,其中慧聪建设将受让知
行锐景 60%的股权,锐景慧杰将受让知行锐景 40%股权。
    在知行锐景内部重组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知行锐景的 100%的股权,同时公司将通
过向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 208,000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成
功为前提,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未能全部或部分
实施,也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的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     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慧聪建
设及锐景慧杰所持的知行锐景 100%的股权。交易对方及其所持知行
锐景的股权和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慧聪建设                              600       60%
      2         锐景慧杰                              400       40%
                     合计                           1,000      100%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标的公司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根据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提供的预估结果,本次交易
 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评估基准日预估值为人民币 208,300 万元,本
 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作价初步确定为人民币 208,000 万元。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
 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并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经营现状与行业发展前景,
 由交易各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
 格不得超出人民币 208,000 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
 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慧聪建设及锐景
慧杰。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各方根据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
均价的 90%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49 元/股。
    上述发行价格的确定尚须由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另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
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发行数量及现金对价
    本次交易价款由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和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支付,其中股份对价金额占全部交易价格的 67%,现金对价金额占
全部交易价格的 33%,如按照人民币 36.49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
次交易具体的股份和现金对价安排如下表所示:
交易对方名       在知行锐景    预估转让对价    对价支付方式及金额       发行股份数
   称            中的持股比      (万元)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量
                    例                        (万元)     (万元)      (股)
 慧聪建设                60%        124,800       41,184       83,616    22,914,771
 锐景慧杰                40%         83,200       27,456       55,744    15,276,514
   合计               100%          208,000       68,640      139,360    38,191,285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锁定期
    交易对方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的
 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的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交易对
 方在上述锁定期内若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原因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 标的公司的过渡期损益归属
    资产过户日后公司将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标的
资产进行资产交割审计并出具资产交割审计报告,知行锐景过渡期损
益的确定以交割审计报告为准。知行锐景在过渡期产生的收益由公司
享有。期间亏损应首先由锐景慧杰在交割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后以现金
向公司补足。如锐景慧杰的现金不足以补足知行锐景全部期间亏损,
则慧聪建设应在该等情况确认后以现金进行补足。交易对方补偿的期
间亏损将存入公司与交易对方共管的银行账户。如果资产过户日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且知行锐景 2016 年全年净利润为正值,公司应
将交易对方补偿的期间亏损资金归还交易对方。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 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自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割条件全部满足或被豁
免后 60 日内,交易对方应负责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公司
应提供积极配合。除非另有约定,各方应当积极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并在约定期限内在公司登记机关完成标的股权过户所需的股权变更
登记。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产生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
 股东共同享有。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军红、高波、潘东辉、
 高敏、浦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13. 业绩补偿
      业绩承诺期为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慧聪建设、
 锐景慧杰共同向上市公司承诺,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
 知行锐景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 1.3 亿元、1.69 亿元和 2.197 亿元。
 其中,知行锐景 2016 年度的净利润应按如下公式计算:知行锐景
 2016 年度净利润=(2016 年度知行锐景经审计的经营性利润总额+
 截至结构性合约终止日北京橙三角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经营性
 利润总额+截至结构性合约终止日知行锐景应向 Orange Triangle.
 Inc 支付的知识产权使用费)×(1-知行锐景有效所得税税率),
 下同),知行锐景在 2017 及 2018 年度的净利润则指合并报表口径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
 间每一年度结束后,由上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出具年度专项审
 核报告,对知行锐景该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进行确认。
     如在业绩承诺期内,知行锐景在任何一个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
 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将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框架协议》确定的原则及届时另行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向
 进行公司补偿。慧聪网承诺,若交易对方无法全额承担补偿义务,
 则其将负责对差额部分进行补偿。但交易对方和慧聪网因业绩补偿
 而承担的补充、赔偿义务合计不应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
 总额。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 违约责任
    若由于可完全及直接归责于交易对方的原因导致标的资产不能
按照约定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则交易对方每逾期一日,应当按交
易价格之万分之五向公司支付滞纳金;若逾期过户超过 30 日,则公
司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交易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协议约定的交
易价格 5%的违约金。
    若由于可完全及直接归责于公司的原因导致公司未能按照约定
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和现金对价支付,则公司每逾期一日,应当按交易
价格之万分之五向交易对方支付滞纳金;若逾期完成超过 30 日,则
交易对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协议约定的
交易价格 5%的违约金。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军红、高波、潘东辉、
高敏、浦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军红、高波、潘东辉、
高敏、浦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3.   发行对象
    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为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波、
上海园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联投资”)、郭江和刘军。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军红、高波、潘东辉、
高敏、浦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4.   认购方式
    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波、园联投资、郭江和刘军均以
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军红、高波、潘东辉、
高敏、浦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5.   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各方根据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
均价的 90%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49 元/股。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
调整,发行价格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的为准。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军红、高波、潘东辉、
高敏、浦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6.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57,001,915 股。公司股票在本
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调整后
的发行数量为: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各发行对象认
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各自认购比例与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在
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军红、高波、潘东辉、
高敏、浦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7.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在扣除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后将用于支
付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现金对价、上海矿联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有
色金属现货网上交易平台项目、偿还上市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军红、高波、潘东辉、
高敏、浦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8.   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
因导致募集配套融资认购对象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
份锁定承诺。锁定期届满之后股份的交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军红、高波、潘东辉、
高敏、浦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9.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
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以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军红、高波、潘东辉、
高敏、浦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10.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军红、高波、潘东辉、
高敏、浦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11.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军红、高波、潘东辉、
高敏、浦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本议案(包括各子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
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编制了《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待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编制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提交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军红、高波、潘东辉、
高敏、浦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
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借壳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公司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次交易的交
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的关联关系
为: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上海
园联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长控制的企业,高波系公司的总经理、
董事。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波先生和上海园联投资有限公
司作为公司的关联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部分构
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及配套融资完成后,北京慧聪建设信息咨询
有限公司和西藏锐景慧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成为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关联方。
    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
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军红、高波、潘东辉、
高敏、浦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框架协议>及<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之认购意向协议>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交易,公司目前阶段将签署如下协议:
   1.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
       协议》议案;
    与慧聪建设、锐景慧杰和慧聪网签署一份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并提议授权朱军红先生代表公司
签署该协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关于签署附实施条件的《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意向协议》的议案;
    与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波、上海园联投资有限公司、
郭江和刘军分别签署一份附实施条件的《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意向协议》,并提议授权朱军红先生
代表公司签署该等协议。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军红、高波、潘东辉、
高敏、浦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于以要
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15,600 万股,兴业
投资持有 38,512,500 股公司股份,占股份总数的 24.69%;朱军红先
生持有 7,406,025 股公司股份,占股份总数的 4.75%;高波持有 19,100
股公司股份,占股份总数的 0.01%;园联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
    兴业投资、朱军红先生、园联投资及高波先生已签署《一致行动
人协议》,根据该协议,朱军红先生、园联投资和高波先生将与兴业
投资达成一致行动安排,朱军红先生、高波先生与兴业投资的一致行
动安排将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资产过户日生效,园
联投资与兴业投资的一致行动关系将于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在园联
投资名下之日生效。
    若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实施完成后且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情形下,兴业投资及其一致行
动人(即朱军红先生、高波先生)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将占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数的 23.29%。若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在本次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完成后且在限制性股票授
予完成的情形下,兴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朱军红先生、园联
投资和高波先生)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将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1.61%。
    根据兴业投资出具的相关承诺文件,其已承诺:因本次参与公司
非公开发行而取得的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上市后,因上市公司派发股票股息、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遵守前述规定,限售期结束后,
上述股份的减持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和本次交易的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兴业投资,
在取得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而导致其与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 30%的情况下,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军红、高波、潘东辉、
高敏、浦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
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军红、高波、潘东辉、
高敏、浦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
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的为实施本次交易,根据适用法律法规以及《上海
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全部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
       实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具
       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相关标的资
       产价格、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对象的选择等事项;
     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相关事宜;
     3. 批准、签署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盈利预测等一切与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文件,
       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一切协议、合约;
4. 应监管部门的要求或根据监管部门出台的新的相关法规对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相
 应调整,以及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交易的申请材料进
 行修改;
5. 当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根
 据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6. 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申报事宜,包括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7.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
 相应地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股本等相关
 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其他备案事宜以及标的资
 产交割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8.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
 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发
 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锁定和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事宜;
9. 决定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和会计师
 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10. 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其
       他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发行
的核准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正在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进
行审计、评估,且知行锐景相关内部重组尚未完成,因此公司暂不召
集、召开股东大会。
    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且相关内部重组完成后,公司将另行
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待作出决议后,公司
将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
束机制,不断激励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和吸引核心管理人
员、核心专业人员及有高潜力的普通员工等人员,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上
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董事高波属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
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
关公告。
    董事高波属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
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为了具体实施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
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
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公司计划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周五)召开 2016 年度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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