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职人员酬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职人员酬
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和第九届监事
会监事等任职人员需由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除外)。
本着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在参考同行业及其他上市公司的津贴水平,并结合
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和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等任职人员酬金如下: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七名非独立董事酬金总额拟定为:每年不超过 80 万元
人民币(税前,不含股权激励收益部分);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四名独立董事酬金总额拟定为:每年不超过 32 万元人
民币(税前);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三名监事酬金总额拟定为:每年不超过 24 万元人民币
(税前)。
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任职期间,参会差旅费及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任职董事、监事的年度酬金具体的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根据公司每年经营目标考核完成情况及董事、监事诚信、规范履职情况等
进行拟定,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由于目前在职董事、独立董事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侯选人,存在关联关系,
须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