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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之联:关于公司参与发起设立的并购基金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7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发起设立的并购基金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投资基金设立进展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之联”)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参与投资设立深圳荣之联分享生物科技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荣之联分享基金”),并披露了《关于与专业投
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16-017)。
    截止目前,荣之联分享基金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体情
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荣之联分享生物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8ECA8C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天一路19号软件产业基地4栋A座701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维仪兄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蔡聪)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项目投资。
    根据公司签订的《深圳荣之联分享生物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
协议》,荣之联分享基金拟募集资金金额为5,001万元,目前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6,301万元,荣之联出资金额不变,已实际出资2,000万元。荣之联分享基金正在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将及时进行进展披露。
    二、 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为了加强在生物领域的战略布局,2016 年 4 月 22 日,荣之联分享基金与深
圳碳基投资有限公司、王俊、深圳碳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云智能”、
“目标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深圳碳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荣之
联分享基金将向碳云智能投资人民币 6,300 万元进行增资,目标公司主营业务致
力于打造集生命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为一体的平台性机构,通过整合生命
健康领域相关资源与数据,为每个终端用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生命健康管理
方案及相关应用。增资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将根据其本轮融资的具体情况确定。
    (一)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控股股东:深圳碳基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俊
    注册资本:84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 年 07 月 21 日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2、交易标的实际控制人:王俊
    最近三年任职情况:现任深圳碳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CEO;华大基
因集团及其下属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华大基因集团董事、CEO、
华大基因研究院院长等职务。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碳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俊
    注册资本:1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 年 10 月 20 日
    经营范围:智能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商务系统开发;通用软件、行业应用
软件、嵌入式软件的开发;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数据挖掘、数据分析与数
据服务;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
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深圳碳基投资有限公司(甲方)、王俊(乙方)、深圳碳云智
能科技有限公司(丙方)、深圳荣之联分享生物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丁方)
    2、融资方案:本协议签订前,目标公司估值为 50 亿元;投资方投资 0.63
亿元,投资完成后,投资方在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为:0.63 亿元/(50 亿元+本
轮融资总额)×100%。
    3、投资交割:
    3.1、投资款交割:除另有约定外,投资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将全部投资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目标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3.2、股权交割:除另有约定外,投资款交割完成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各
方应将办理本轮融资公司变更登记所需的相关文件签署并提交至目标公司,并由
目标公司提交至公司登记机关。
    4、公司治理:目标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不因本轮融资而发生改变。
    5、业务合作:
    5.1、各方特别同意,将以本轮融资为契机,积极推动各方开展全面战略合
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促进各方在相关领域的互利共赢。
    5.2、必要时,各方将另行签署业务合作协议,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上述共识。
    6、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盖章仅适用于签署方是公司或合
伙企业的情况)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深圳荣之联分享生物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2、《关于深圳碳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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