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由董事长解浩然先生召集,并于2016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并抄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6人,公司部分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6 年第一季
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旺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情
况的议案》
根据汇冠股份与旺鑫精密原股东深圳市福万方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汇众成
投资有限公司(现“新余市宜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文清和陈有贤签订的《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原股东承诺旺鑫精密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经
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9,500 万元、11,500 万元和 14,000 万元。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旺鑫精密工业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业 绩 承 诺 完 成 情 况 的 专 项 审 核 报 告 》( 瑞 华 核 字
[2016]01810009 号),旺鑫精密 201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8,327.68 万元。旺鑫精密实际利润数低于业绩承诺数 3,172.32 万元,
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72.4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旺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原股东拟进行2015年度业绩
补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深圳市旺鑫
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原股东拟进行 2015 年度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
及注销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文清回避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