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发出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8 人,会议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 年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董事会认为《2016 年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上海
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代为行使本公司对上海东港数据处理有限公司股东权利的议案》。
鉴于上海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上海东港)和上海东港数据处理有限公司(上海
东港数据)均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均在上海地区开展业务。为理顺本公司在上海
地区的管理关系,促进公司业务在上海及周边地区的发展,董事会同意授权上海东港代
为行使本公司对上海东港数据的股东权利。授权内容包括:
(1)本公司根据持有的上海东港数据之股权应依法享有的对上海东港数据的重大经
营决策权、投票权等股东权利;
(2)上海东港此次受托行使本公司上述股东权利长期有效;
此次授权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由于两公司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将
股东权利授权给上海东港代为行使后,并不影响本公司对上海东港数据的控制权,也不
会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合并和业绩产生影响,但对公司业务在上海及周边地区的发展具有
促进作用。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