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日前接到控股股
东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函告,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
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占
股东 质押股数
大股东及一 质押开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其所持股份 用 途
名称 (股)
致行动人 比例
中国国际金
飞马 股票质押式回
是 1,300 万 2016.4.22 2017.4.22 融股份有限 3.47%
投资 购交易
公司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股东 解除质押
大股东及一 质押开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用 途
名称 股数(股)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飞马 ① 股票质押式回
是 4,700 万 2014.11.13 2016.11.11 海通证券 12.55%
投资 购交易
注:①飞马投资办理上述交易业务初始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
的本公司股份为 6,000 万股,本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实施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
质押股份在除权除息后增至 9,000 万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飞马投资已提前向海通证券购
回质押的本公司股份 4,300 万股,现购回剩余质押的本公司股份 4,700 万股。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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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飞马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37,44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0.06%;累计质押股份为 29,533 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78.88%,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 39.49%。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告知函;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3、海通证券汇总对账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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