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公告日期:2007-08-08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润公司”)借款代偿纠纷一案[案号为(2007)深中法民二初字第123号](详见2007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文汇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董事会公告》),已经一审开庭审理终结。
    日前,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盛润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归还代偿款本金人民币2900万元及利息(自2006年12月31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6.12%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盛润公司如未按规定的期限自动履行债务,逾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6,800元由盛润公司负担。
    如不服上述判决,盛润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如盛润公司超过法定期限没有提出上诉,上述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该案件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视案件的进展而定。公司将就案件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八月八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