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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7-08-07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 2007 年 8 月 6 日下午三点三十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5 人,公司董事肖衡代表董事张五一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刘振代表董事张长才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吕连生代表独立董事李晓玲行使表决权,董事孟新、独立董事葛基标、董事梁明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衡先生提出召开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安徽国通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近日媒体有关我司报道的说明》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近日《经济观察报》刊登了题为“国通管业转让之谜:国风集团控制人为何藏身幕后”的文章,公司就文中提到的有关问题书面函询巢湖市第一塑料厂、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两家股东就书面函询的问题及时回复本公司,现就具体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1、    关于转让重庆国通股权和有关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从2004年4月起投资建设重庆国通,目的是为了消除运输半径的限制,经过2年多的运营,重庆国通已初具规模,但运营效益一直未达到预期效果。经公司分析重庆国通目前经营情况,若重庆国通要在短期内取得较好的业绩,仍然需要我公司支持流动资金,这不符合公司目前“精干主业、重点出击”的现阶段 
     目标,因此,公司经董事会多次研究决定转让重庆国通股权以盘活资产,并于2007 年 3 月 30 日公告了转让重庆国通股权事宜(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 -www.sse.com.cn)。 
     重庆国通股权转让工作目前正按计划逐步推进,为了保证重庆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平稳过渡,保持西南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加强与重庆国通的有力合作,扩大市场份额,因此公司于 2007 年 7 月 11 日为重庆国通 2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重庆国通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2、关于“谁是实际控制人”及巢湖市第一塑料厂与安徽国风集团的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巢湖市第一塑料厂,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巢湖市居巢区经贸委。 
     巢湖市第一塑料厂回复:巢湖市第一塑料厂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巢湖市居巢区经贸委,股权关系如下图: 
     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至今从未整体收购巢湖市第一塑料厂,截至目前,巢湖市第一塑料厂与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巢湖市国风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60万元,股权比例如下:巢湖市皖松教育装备有限公司(巢湖市第一塑料厂控股 99%的子公司)出资 90 万元,占 56.25%;自然人出资 70万元,占 43.75%,巢湖市国风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回复: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至今从未整体收购巢湖市第一塑料厂。 
     3、关于互保表决时巢湖市第一塑料厂未回避的情况说明 
     报道指出 2006 年国通管业与国风集团、国风塑业签订了互保协议,作出决议时巢湖市第一塑料厂没有回避表决。 
     本公司说明如下:本公司2007年4月17 日召开的三届三次董事会上通过了与国风集团、国风塑业互保的议案,5 月 25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现场表决时,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由于国风塑业、国风集团与巢湖市第一塑料厂不存在关联关系,所以巢湖市第一塑料厂没有回避表决。 
     4、关于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的情况说明 
     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回复: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是合肥市国资委全资控股的国有大型企业,公司目前还未实施股份制改革 。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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