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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股份: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6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保障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弘股份”)持续、
稳定发展,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自身内控制度特点。在日常内部控制监督和专
项检查基础上,我们对本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本公司内部控制
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在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时,遵循了
健全性、合规性、制衡性、有效性及成本效益原则。但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且,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亦可能随公司
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同时,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
内部控制缺陷一经识别,将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以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
    二、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一)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本公司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和
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及董事会下设立的战略和投
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明确决策、
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2.组织机构设置、权责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及内部控制的要求设置内部组织机构,明确各自的职责
权限,将责任、权利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使公司的治理结构能够科学决策、具有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
    3.企业文化
    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以“提供多彩的悠闲生活体验”为公司使命,以“成
为值得尊敬的旅游休闲产业标杆企业”为公司愿景,以“以客为先、沟通协作、结
果导向、开拓创新、共享共担、追求卓越”为公司价值观。长期开展生日会、优秀
员工评选、企业文化之星评选等活动;持续发行公司内刊《中弘视界》,全员参与交
流,推广企业文化,提高员工对公司的认可度、增强了员工的团队合作精神。
    4.人力资源
    公司根据“知人善用、尊重培养、造就高素质团队”的人才培育战略,制定和
实施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并通过各种内、外部培训,为公司培养高
素质人才,并为今后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方面的保障。
    5.社会责任
    公司在自身发展壮大过程中,不忘在经营过程应当履行的社会职责和义务,在
产品质量、环境保护、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方面积极发挥自身的能力,做到为
每位员工足额缴纳五险一金,保障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6.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及专门的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
收支和经营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审计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独立行使
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切实履行内部独立准则。
    (二)风险评估
    为保证本公司资源能够得到充分利用与发挥,使企业价值最大化。在审计委员
会的领导下,根据既定的发展战略,结合行业特点及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
全面、系统、持续的收集相关信息,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实施内控
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业务交易风险的可知、可防与可控,确保公司经
营安全,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三)控制活动
    结合风险评估,公司通过手工控制欲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
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1.本公司的主要控制措施
    (1) 职位设置控制
    公司在设置岗位时对各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进行分析、梳理,依据不
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工作机制。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根据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
应责任。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制度,任何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
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3)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预算、货币资金、销售收款、会计核算
及稽核、票据、固定资产、往来款、税务、费用等内部管理及流程,明确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核算及时、准确。
    (4)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建立了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通过设立台账对各项实物资产
进行记录、管理,坚持采取定期盘点以及账实核对等措施,保障公司财产安全。
    (5)预算控制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
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加强对成本费用支出的控制,有效降低公司
的营运成本,开源节流,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6)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不定期或定期讨论有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公司管理层通过
各专项会议定期不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并及时调整公司经
营策略,解决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实行 KPI 指标考核制度,并通过签订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及年度工作评分
考核,对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并制定相关制度,对各区域公司、
各业务部门员工的业绩进行考评和激励,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奖金以
及职务晋升、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2.主要业务流程内部控制
    (1)资金
    本公司制订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资金支付管理制度》、《财务日常管理规
范》(区域公司)等,对总部及区域公司库存现金的使用范围,银行账户管理、单据
管理,印鉴管理、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权限,费用支出,大额款项支付,借款,
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等各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加强资金业务的管控,从而降低资金
的使用成本并保障资金安全。
    (2)销售
    2015 年度,公司进一步加强对销售相关业务的管控,制定了《销售收款管理制
度》、《明源售楼系统操作手册》,遵循合约明晰、授权审批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
则,使用销售管理平台对销售计划、项目定价、客户管理、认购、签约、业务变更、
回款、售后服务等业务实施全程控制和记录。
    (3)采购
    本公司制定了《招标管理制度》、《行政小额采购补充管理办法》、《小额采购操
作指引》、,《供应商管理系统操作手册》、《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及招标各环
节操作指引,规范公司的采购业务操作,对公司供应商的评估与选择、采购需求及
计划、采购申请与审批、采购合同订立、采购付款、到货验收等流程和授权审批事
宜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使用供应商管理平台、招标管理平台,有效提高了采购的效
率、效果。
    (4)成本
       本公司制定了《全项目成本管理制度》、《材料样板库管理办法》及现场签证、
目标成本、合规规划、工程结算、动态成本、成本核算、材料限价、责任成本等操
作指引,对上述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执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等作出明确规定。
公司不断推进成本优化,实施成本对标管理。投资发展中心、成本管理中心组织编
制目标成本,经董事长审批后实施。区域公司总经理是项目动态成本监控的最终责
任人,成本副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成本部是动态成本监控的责任部门,股份公司
成本管理中心指导、监控、监督并抽查项目动态成本管理工作。在目标成本和合约
管理的基础上,明确项目各项成本的制定、审核、执行、调整、核算等环节的责任
和权力确保全项目成本在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可控。
    (5)对外担保
    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
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了对担保对象的审查、审批、合同订立、执行等环
节的控制要求,规范对外担保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已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6)关联交易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划分股东
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
决的要求,确定公司关联方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
完整,力求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7)投资
    本公司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项
目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对投资活动作了严格规定,明确了股东
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制定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公
司对外投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投资项目立项前的论证工作,加强风险评估。对
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投资决策权限、投资后续管理等有明确的规定。
    (8)信息披露
    本公司制订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
对信息披露的范围及标准、流程、法律责任、重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管理,对外
宣传的原则及要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最终责任人;董事
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办理上市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
事宜。公司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工作部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
    (9)募集资金的使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管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严格
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资金验证手续,
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用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采取专款专用、
专户存储的原则,公司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募集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
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汇报监察结
果。
    (10)对子公司的管理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方向进行了明确定位。《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中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监督等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本公司依据相关
法律法规,在公司总体目标、发展规划及相关制度的总体框架下,通过行使股东权
利和公司委派或提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对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子
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对外借款、关联交易、资产处置、利润分配、重大合同
等重大经营事项和重大人事事项等均须提交股份公司审议批准后,委派的董事方可
在子公司层面的决策会议上表决。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
管理进行实施指导、监督,内审部对子公司工程项目、财务核算和内部控制、重大
经济合同等方面实施监督和检查。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各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较为严格、有效,各全资子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运行良好。
   (四)信息与沟通
    本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公
司与投资者、潜在投资者之间信息沟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的规定,
公开、公平、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披露公司信息。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公司
运用财务 EAS 系统、OA 协同办公系统、地产业务 ERP 系统等建设工作,加强了公
司基础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的及时传递,公司通过内网、RTX、邮件系统,保证公司
的制度更新、重大业务信息、企业文化信息等及时、有效传递,提高公司管理效率。
    (五)内部监督
    本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监事会、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监督职权,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内审部在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依据法
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开展内审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公司内部各单位及全资子公司
的财务收支、经营活动进行审计、核查,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评价。2015 年度出具各类内部审计报告 42 份,涉及工程、成本、招采、营销、财
务等各个方面。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弘轩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弘元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日升
投资有限公司、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总资产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资产总额的 89.67%,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3.79%;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领域:公司内部环境、内部信息传递、人力资源、投资管
理、工程管理、预算、成本管理、资金活动、财务报告、信息系统、合同管理、费
用、采购、销售等各个方面内部控制。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依据及认定情况
    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评价指引》对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定量   错 报 ≥ 总 资 产 的 总资产的1.5%≤错报<总资 错 报 < 总 资 产 的
  标准   3%                     产的3%;                   1.5%;
         错 报 ≥ 营 业 收 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3%≤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总额的5%             营业收入总额的5%;      的3%;
    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
要损失和不利影响;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
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      损失金额≥6000       3000≤损失金额<6000    损失金额<3000
    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
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流失严重;内控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
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
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
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实施评价活动、编制评价报告等程序开
展。主要采用个别访谈法、调查问卷法、比较分析法、专题讨论、实地查验等进行。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结论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
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但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
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
偏差,对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
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王永红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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