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政策、 规章和规定的要求,监事会结合董事会关于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全体监事(签字): 陈永志 许元清 罗建国 2016 年 4 月 25 日
众和股份:监事会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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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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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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