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在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它商定
的融资方式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公司并
拟同意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前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众和纺织”)、福建众和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营销”)、厦门华纶印染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华印”),浙江雷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
江雷奇”)、福建众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贸易”)、厦门众和新能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新能源”)、深圳市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天骄”)、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坝州众和新能源”)、马
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
前述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该担保额度包含了上期已发生、
延续到本期的担保额,即从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6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该段期间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都将不超过 100,000 万
元。),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以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合并计算,担保期限不超过
3 年。
具体条款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众和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7,500 万元人民币
众和纺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纺织品生产、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众和纺织资产总额为 38,858.97 万元,负债总额为 20,100.30 万元,资产负
债率 51.73%,净资产为 18,758.67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8,948.28 万元,
利润总额为-1,192.45 万元,净利润为-904.58 万元。
2、福建众和营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 1 号 1607 室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众和营销为厦门华印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批发、零售纺织品、服装、鞋帽、纺织原料等。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众和营销资产总额为 47,352.45 万元,负债总额为 27,313.63 万元,资产负债率
57.68%,净资产为 20,038.83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15,006.64 万元,利
润总额为-714.01 万元,净利润为-517.86 万元。
3、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所地:厦门市集美区杏前路 30 号
注册资本:10,800 万元
厦门华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 99.5%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
门巨巢品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0.5%股权),主营业务为印染、加工。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厦门华印资产总额为 30,061.82 万元,负债总额为 10,817.37 万元,资产负债率
35.98%,净资产为 19,244.45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15,684.35 万元,利
润总额为-2,274.18 万元,净利润为-2,060.26 万元。
4、浙江雷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所:诸暨市暨阳街道西施大街 59 号
注册资本:1,700 万元
浙江雷奇是厦门巨巢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巨巢持有 90%股
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众和流行面料设计有限公司持有 9.64%),主营业务
为销售服装、纺织品、针织品、鞋帽。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浙江雷奇资产总额为 2,813.34 万元,负债总额为 6,661.09 万元,净资产为
-3,847.75 万元,资产负债率 236.77%,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655.94 万元,利
润总额为-1,561.16 万元,净利润为-1,723.61 万元。
5、福建众和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址:福建省莆田市湄州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北岸经济城 550 号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众和贸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铁、铜、锌、锰、铬、钛、镁、铅、
钨、锡、镍、铝土矿(国家专控的除外)、有色金属(不含贵稀金属)、服装、鞋
帽、鞋材、皮革制品、纺织品等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众和贸易资产总额为 6,793.81 万元,负债总额为 1,974.16 万元,净资产为
4,819.65 万元,资产负债率 29.06%,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利润总额为
-166.68 万元,净利润为-127.63 万元。
6、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 197 号第一层 D10 单元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众和新能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现持有 66.67%股权,厦门黄岩贸易
有限公司持有 33.33%股权),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技术研发及设计等。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众和新能源资产总额为 55,482.21 万元,负债总额为 19,030.04 万元,净资产为
36,452.17 万元,资产负债率 34.30%,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利润总额
为-37.15 万元,净利润为-128.51 万元。
7、深圳市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山
住址:深圳市龙岗区葵涌街道东部奔康工业区 A28 栋 101、201、A12 栋 101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深圳天骄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众和
新能源持有 70%股权,王伟东持有 20%股权,其他少数股东持有 10%股权),主营
业务为锂电池材料包括三元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等的研发、生产、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天骄资产总额为 24,517.96 万元,负债总额为 10,874.73 万元,净资产为
13,643.23 万元,资产负债率 44.35%,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10,572.51 万元,
利润总额为-961.52 万元,净利润为-367.94 万元。
8、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国辉
住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百花乡瓦窑村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5,096.40 万元
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是众和新能源控股子公司(众和新能源持有 62.95%股权,
全资子公司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持有 33.19%股权,陈振厚持有 3.86%股权),
主营业务为单水氢氧化锂的生产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阿坝州众和新能源资产总额为 16,783.76 万元,负债总额为 3,474.28 万元,净
资产为 13,189.49 万元,资产负债率 21.42%,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18.16 万元,
利润总额为-1,032.95 万元,净利润为-974.06 万元。
9、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强
住址:马尔康县党坝乡地拉秋村
注册资本:6,060.6 万元
金鑫矿业是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控股子公司(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持有 98%股
权)。主营业务为锂辉石的开采及锂精粉的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鑫矿业资产总额为 34,372.72 万元,负债总额为 33,113.46 万元,净资产为
1,259.26 万元,资产负债率 96.34%,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3,002.48 万元,利
润总额为-2,833.26 万元,净利润为-2,168.87 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取自各主体的单体报表,未合并其各自的下属子公司
(如有)数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2015 年度授信担保已陆续到期,为保证公
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保障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需要继续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
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其他事项
1、根据相关的担保合同,亦可能存在由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相担
保的情形,而非由母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此项情形发生之担保,亦为本议案所述之担保组成部分,其发生的担保金额
纳入上述 100,000 万元的担保总额内。
2、具体担保金额在前述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分配上,视与商业银行
等金融机构的商务谈判的结果,在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统筹分配,但不得超
过 100,000 万元的担保总额内。
3、在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
间,公司其它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含该期间内新增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因生产
经营需要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它商定的融资方式,公司亦将视情况提供担保或
由其它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纳入上述 100,000 万元的担保总
额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报告期末(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56,898.68 万元,担保余额占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
80.99%,(其中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31,787.99 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
资产的比例为 45.25%;对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5,110.69 万元,占
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 35.7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提
保的借款逾期合计金额为 19,914.69 万元,其中,对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担保
出现逾期的金额为 9,123.70 万元、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出现逾期的金额
为 10,790.99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52,486.72 万元,担保余额占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 74.70%,(其中为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的担保 31,702.31 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 45.12%;对福建君
合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0,784.41 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
29.58%);截至本公告日,对外提保的借款逾期金额为 36,499.73 万元,其中,
对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出现逾期的金额为 4,797.42 万元,为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出现逾期的金额为 31,702.31 万元。
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出现的逾期借款已取得相关金融机构谅解,办妥抵
押资产二次抵押或借新还旧手续后即可清偿原有债务。
针对公司为君合集团提供的担保,除了第三方反担保,君合集团控股股东厦
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君合集团 95%股权)2014 年 12 月将其持有的君
合集团 20%股权质押给我司作为反担保,2016 年 4 月再追加其持有的君合集团
29%股权质押给我司作为反担保,该反担保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不含其
对外投资增值)金额 8.14 亿元。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