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下午 2 时在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楼小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正式文本的方式通知
了应参会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监事会主席王淑萍女士
主持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第
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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