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566 公司简称:九牧王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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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5
四、 附录.................................................................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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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原因的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童锦治 独立董事 因公出差 薛祖云
1.3 公司负责人林聪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景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志高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 544,600.80 539,357.80 0.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40,057.34 428,370.81 2.73
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7,910.83 25,214.37 -28.97
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58,460.36 56,273.88 3.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2,840.42 12,794.03 0.36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3,378.55 12,508.05 6.96
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94 2.84 增加 0.1 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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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5,508.9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 820,839.57
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263,453.70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67,055.77
所得税影响额 769,803.96
合计 -5,381,263.39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6,694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
股东名称(全称) 比例(%) 售条件股 股份 股东性质
数量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
308,768,140 53.73 质押 93,811,442 境外法人
有限公司
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 境内非国
30,150,000 5.25 无
有限公司 有法人
泉州市睿智投资管理 境内非国
30,150,000 5.25 质押 23,000,000
有限公司 有法人
泉州市铂锐投资管理 境内非国
30,150,000 5.25 质押 25,000,000
有限公司 有法人
智立方(泉州)投资管 境内非国
22,050,000 3.84 质押 17,000,000
理有限公司 有法人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18,093,996 3.15 无 其他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
13,007,771 2.26 未知 其他
组合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
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 6,508,714 1.13 未知 其他
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
6,373,189 1.11 未知 其他
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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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南方东英客户
6,286,293 1.09 未知 其他
专项计划 7 号(交易
所)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数量 种类 数量
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08,768,140 人民币普通股 308,768,140
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1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150,000
泉州市睿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1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150,000
泉州市铂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1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150,000
智立方(泉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0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050,000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18,093,996 18,093,996
人民币普通股
股计划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13,007,771 人民币普通股 13,007,771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 6,508,714 6,508,714
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6,373,189 人民币普通股 6,373,189
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方东 6,286,293 6,286,293
人民币普通股
英客户专项计划 7 号(交易所)
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金盾、泉州
市睿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加贫及泉州市铂锐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加芽为兄弟关系;
陈金盾、陈加贫、陈加芽与智立方(泉州)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美箸为兄妹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方东英客户专项计划 7 号
明 (交易所)实际控制人陈美冷与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林聪颖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陈美冷、林聪颖为陈金盾的妹妹、妹夫,为陈加贫、陈
加芽、陈美箸的姐姐、姐夫。
上述股东陈美冷、林聪颖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联关系外,
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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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额 变动比例(%)
在建工程 589.10 324.79 264.31 81.3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
370.25 0.00 370.25 -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5,582.36 8,926.00 -3,343.66 -37.46
应交税费 6,212.96 4,722.20 1,490.76 31.57
其他综合收益 726.61 1,880.50 -1,153.89 -61.36
在建工程余额较期初增加264.31万元,增幅81.38%,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新增观音山运营中心
大厦改造工程所致;
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余额较期初增加370.25万元,是本报告期内远
期结售汇合同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期初减少3,343.66万元,减幅37.4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发放2015年
计提的年终奖金所致;
应交税费余额较期初增加1,490.76万元,增幅31.57%,主要是报告期内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余额较期初减少 1,153.89 万元,减幅 61.36%,主要是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公允价值下降所致。
利润表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变动额 变动比例(%)
财务费用 -343.60 -195.38 -148.22 -75.86
投资收益 298.06 1,288.01 -989.95 -76.86
营业外收入 120.50 386.61 -266.11 -68.83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 148.22 万元,降幅 75.86%,主要是报告期内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 989.95 万元,降幅 76.86%,主要是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减
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266.11 万元,降幅 68.83%,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减
少所致。
现金流量表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变动额 变动比例(%)
投资活动产生
-19,411.50 -12,834.17 -6,577.33
的现金流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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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产生
1,834.43 544.20 1,290.23 237.09
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6,577.33 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理财减
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1,290.23 万元,增幅 237.09%,主要是报
告期内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3 年 4 月 24 日,公司与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签订了《九牧王服饰生产项目投
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该协议”),拟在商丘市梁园区分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
由该全资子公司运作九牧王服饰生产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服饰生产基地、电子商务和产品
展示中心、培训中心、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项目拟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 6 亿元,详见公司 2013
年 4 月 2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与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鉴于国家土地出让政策发生变化,公司所处服装行业近几年处于去库存化、零售转型的调整
期,截至 2016 年 3 月底,上述项目用地的挂牌手续仍未完成,公司全资子公司九牧王(河南)有
限公司尚未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为降低投资风险,公司经过谨慎考虑,拟注销九牧王(河南)
有限公司。该事项已经 201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14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部分以募集
资金购置的商铺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购置商铺所在商圈情况及商铺实际使用情况,为更
有效地优化资源,决定将 15 个以募集资金购置的商铺按市场公允价格或评估价格转让给非关联第
三方,上述商铺的原购置成本约为人民币 2.5 亿元,具体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有效期二年。
但受到终端零售及商业地产投资疲软影响,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募集资金购置的商铺尚
未实施转让。因此,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购置的商铺转让期限延长两年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
该事项已经 201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2015 年 6 月 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
盛投资”)与上海景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辉投资”)签署了《景林九盛
互联网时尚产业基金投资意向书》,发起设立互联网时尚产业基金,投资于互联网时尚生活相关
项目。该基金由上海景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的管理人,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九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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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认缴金额为 9.9 亿元,占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 99%;景辉投资作
为普通合伙人,拟认缴金额为 0.1 亿元,占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 1%。该基金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
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 日、2015
年 7 月 1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基金累计投资山东韩都衣舍电商集团有限公司 13,584 万元,持有对方
8.0892%股权。
4、2015 年 7 月 3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金陵华软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华软新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意向书》,发起设立华软新文化产业投资
基金,专注投资新文化时尚相关企业。该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5.1 亿元,其中九盛投资作为主要发
起人和有限合伙人,拟出资 2.5 亿元,金陵华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常州华软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 2.6 亿元,并委托常州华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基金
管理。该基金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
记手续。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基金持有三方新华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15%股权,北京学信速达科
技有限公司 8%股权。
5、2015 年 10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经 201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含 16 亿元),且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
券余额不超过发行间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72 号)文件,核准公司以分期发行方式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6 亿元的公司债券,首期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6、2015 年 6 月 5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正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2015 年 6 月 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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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完成股票购买,
累计购买本公司股票 18,093,9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1488%,成交金额为 282,426,652.77
元,成交均价 15.61 元/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至 201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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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否 是否 如未能及时 如未能及
承诺 承诺 承诺 有履 及时 履行应说明 时履行应
承诺方 承诺时间及期限
背景 类型 内容 行期 严格 未完成履行 说明下一
限 履行 的具体原因 步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聪颖及控股股东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
诺:1、目前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
务(以下合称“竞争性业务”)的情形;2、在未来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
(包括与其他方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争性业务;也不会投资于从
控股股东九牧王
事竞争性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以避免对发行人的经 承诺时间:2011 年 5
其他 解决同 国际投资控股有
营活动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3、在未来不会促使 月 30 日 否 是
承诺 业竞争 限公司、实际控
其他可能的竞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竞争性业务;在任何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制人林聪颖先生
情况下,当可能的竞争方发现自己从事竞争性业务时,可能的竞争方
将自愿放弃该业务;4、可能的竞争方不会向从事竞争性业务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资金、技术或提供销售管道、客户
信息支持。
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林聪颖先生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
承诺函签署日在册员工自 2007 年 1 月 1 日以来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
控股股东九牧王 房公积金可能导致的结果承诺如下: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来被任
承诺时间:2011 年 5
其他 国际投资控股有 何有权机构要求补缴全部或部分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
其他 月 30 日 否 是
承诺 限公司、实际控 金和/或因此受到任何处罚或损失,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林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制人林聪颖先生 聪颖将连带承担全部费用,或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必须先行支付该
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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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是否 如未能及时 如未能及
承诺 承诺 承诺 有履 及时 履行应说明 时履行应
承诺方 承诺时间及期限
背景 类型 内容 行期 严格 未完成履行 说明下一
限 履行 的具体原因 步计划
承诺时间:2015 年 4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委托
其他 九牧王股份有限 月 22 日
其他 贷款(包括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 是 是
承诺 公司 承诺期限:在补充流
险投资,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
持股 5%以上股东
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15 年 7
其他 及相关董事、监
其他 泉州市睿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铂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 月 10 日 是 是
承诺 事、高级管理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六个月内不减 承诺期限:六个月
员
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代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8 日签署的《股份来源安排协议》,如公司员
工持股计划正式实施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主体(以下简称“受让主
控股股东九牧王 体”)能够通过二级市场以低于转让价格 18.52 元/股的价格购买公司股 承诺时间:2015 年 7
其他
其他 国际投资控股有 票,九牧王投资同意受让主体有权仅以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票完成后 月 10 日 是 是
承诺
限公司 的剩余资金按 18.52 元/股的转让价格继续受让九牧王投资持有的公司 承诺期限:六个月
股票。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除转让给员工持股计划的股
份外,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剩余部分公
司股份。
林聪颖先生拟由其一致行动人陈美冷女士在未来一个月内通过证券公
公司实际控制人 承诺时间:2015 年 7
司、基金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超过 2
其他 林聪颖先生及其 月 10 日
其他 亿元人民币,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的 2%,每股购 是 是
承诺 一致行动人陈美 承诺期限:增持期间
买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19 元。林聪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美冷女士承
冷女士 及完成后六个月
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通过上述方式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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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是否 如未能及时 如未能及
承诺 承诺 承诺 有履 及时 履行应说明 时履行应
承诺方 承诺时间及期限
背景 类型 内容 行期 严格 未完成履行 说明下一
限 履行 的具体原因 步计划
买的公司股票。
2015 年 9 月 15 日,陈美冷女士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 承诺时间:2015 年 9
1,228,4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38%。截至 2015 年 9 月 15 日,陈
其他 林聪颖先生及其 月 16 日
其他 美冷女士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286,293 股,占 是 是
承诺 一致行动人陈美 承诺期限:增持完成
公司总股本的 1.0940%。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聪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
冷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