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的股东发生股份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接本公 司第一大股东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青创”)告知函,以 2 亿元人民币出资持有苏州青创 25%股权投资的上海景权投资中心(以下简称“上海 景权”)的股东发生股份转让:上海景权原股东为王政和吴怡莎,分别持有上海景 权 90%和 10%的股份,现已分别转让给单小飞和张耀,其中:单小飞持有 90%股份, 张耀持有 10%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前,苏州青创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后,苏州青创股权结构如下: 单小飞和张耀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上述股东股份转让行 为不影响苏州青创股东的持股结构,实际控制人仍为刘钧,刘钧与王政、吴怡莎仍 保持一致行动人关系。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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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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