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八次临
时会议于2016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6年4
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安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安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
贷款,委托贷款金额为4,9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
率上浮30%;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6-04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南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南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
贷款,委托贷款金额为15,839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上浮10%;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6-04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朝阳门支行向七家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下属公
司名称及委托贷款金额详见下表,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20%;
单位:万元
下属公司 公司持有 本次委托贷款利率较银行同 办理委托
序号
名称 股权比例 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百分比 贷款金额
定陶首创水务有
1 100% 10% 3,400.00
限公司
菏泽首创水务有
2 100% 10% 6,000.00
限公司
临沂首创博瑞水
3 100% 10% 4,500.00
务有限公司
沂南首创水务有
4 100% 10% 2,500.00
限公司
微山首创水务有
5 79.35% 20% 9,100.00
限责任公司
青岛首创瑞海水
6 40% 20% 1,874.40
务有限公司
兰陵首创水务有
7 100% 10% 2,700.00
限公司
合计 —— 30,074.40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6-04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