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 2016-033
债券简称:11 桂东 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 桂东 02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6 桂东 01 债券代码:135219
债券简称:16 桂东 02 债券代码:135248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向参股公司广和小贷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人民币,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前 12 个月内,本公司未与参股公司广和小贷发生过其他关联交
易。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后续事项,公
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向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19.84%,以下简称“广和小贷”)
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分期提供,单期不超过 1,500
万元。
广和小贷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利聪在广和小贷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前 12 个月内,本公司未与广和小贷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是桂东电力的参股公司,截止目前,公司持
有广和小贷 2,500 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19.84%。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华昌
注册地址:柳州市潭中西路 16 号金都汇 2 栋 1-26、1-27、3-3 号
注册资本:12,6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1 年 4 月 2 日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其
他经自治区金融办批准的业务(按自治区金融办核准的范围经营)。
(三)关联方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广和小贷资产总额 1.69 亿元,2015 年 1-12 月实现
营业收入 2,613.45 万元,实现净利润 1,266.47 万元。
三、本次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
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具体方案如下:
(一)借款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分期提供,单期金额不超过
1,500 万元。
(二)借款期限:六个月。
(三)借款利率:年化利率 10%。
(四)借款方式:银行委托贷款。
(五)担保方式
1、信用保证:广和小贷实际控制人李华昌、广和小贷总经理吕洁、广和小贷大
股东广西广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股权质押:广和小贷大股东广西广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广和小贷
4500 万股股权提供股权质押;
3、不动产抵押(该不动产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暂无法办理抵押登记)
广和小贷于 2015 年 2 月 25 日向柳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购买了位于柳州万
达广场 5 栋 33-1 至 33-16 号共 16 间写字楼,建筑面积约合 1800 ㎡,购房总金额约
2027 万元,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一次性付清,房屋所有权证预计于 2016 年 8 月可
获得。广和小贷承诺在拿到房屋所有权证半个月内,向桂东电力办理不动产抵押登
记。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广和小贷提供委托贷款,可合理利用暂
时闲置资金,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次关联交易为委托贷款,交易条件符合一般商
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
通过《关于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广和小贷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利聪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广和小贷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的委托贷款,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交易条件
符合一般商业惯例,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我
们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广和小贷提供委托贷款,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进行审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核
相关材料后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公司利用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广和小贷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的委托贷款,有利
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交易条件符合一般商业惯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广和
小贷提供委托贷款,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前 12 个月内,本公司未与参股公司广和小贷发生过其他关联交
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桂东电力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4、桂东电力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