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 2016-032
债券简称:11 桂东 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 桂东 02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6 桂东 01 债券代码:135219
债券简称:16 桂东 02 债券代码:135248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
设立广西北斗星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广西北斗星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
的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新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公司拟以货币或土地使用权出资
2,000 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 40%。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的投资渠道和业务,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以货币或
土地使用权出资 2,000 万元与上海旷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旷熠”)、
宜昌市天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玺科技”)、自然人唐伟忠共同投资设
立“广西北斗星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
简称“新公司”)。新公司拟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公司拟以货币或土地使用权出资
2,000 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 40%,上海旷熠出资 1,000 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
本的 20%,天玺科技出资 1,000 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 20%,自然人唐伟忠出资
1,000 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 20%。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出资设立广西
北斗星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的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
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共同投资方基本情况
1、上海旷熠概况
上海旷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欧阳哲夫,主要经营业务:浪潮集团服务器、小型机、网络产品的销售
代理,中国联通在上海地区的固网、移网产品的销售代理,日本在华企业数据产品
的代理业务(日本 KDDI、日本 JDC),为韩国商会在华会员企业提供网络数据业务服
务。
2、天玺科技概况
宜昌市天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云,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硬、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互联网信息技
术咨询推广和服务;智慧城市、智慧医疗平安城市项目系统开发及服务;电信业务
代理。
3、唐伟忠
唐伟忠,男,中国籍公民,47 岁,现为虹数(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执行
总裁,第一财经旗下上海我为展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锐营(上海)企
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间先后负责规划建设上海临港新城数据中心、第
一财经电视频道的节目企划推广业务、中国平安集团的万里通 APP 和万里通网站
(www.wanlitong.com)运营管理等。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新公司名称:广西北斗星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
称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注册地点: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马塘村(合面狮电厂)(最终以登记机关核
准的地址为准)。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云数据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应用服务;智慧城市、智慧医疗项目系统开发应
用推广服务;宽带接入服务(ISP 业务)和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IDC 业务)、呼叫中
心;信源租赁;互联网征信;第三方支付等(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准为准)。
新公司设立后,将负责北斗星云计算数据中心的投资建设和市场化运营、数据
资源的民用产业化推广,同时承担大数据信息产业与云计算产业、互联网数据中心
(IDC)产业的嫁接创新以及技术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四、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旷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宜昌市天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丁方:唐伟忠
(一)新公司的注册资本
新公司注册资本伍仟万元(¥5,000 万元)。新公司设立后若须增减注册资本,
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议定。
(二)出资金额及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 2,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土地使用权,占新公司全部注册资
本的 40%。
2、乙、丙、丁三方各出资 1,000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各占公司全部注册
资本的 20%。
(三)出资时间
1、甲方出资额应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一年内缴足。
2、乙、丙、丁三方出资额应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 60 日内缴足。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经理
1、甲、丙、丁三方各推荐董事 1 名。公司董事长人选由甲方推荐。
2、公司财务总监 1 名,由甲方推荐。
(五)违约责任
协议一方未按协议约定足额、及时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
资的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违约一方应向守约各方合并支付应缴未缴
部分出资额 5‰的违约金。
若协议一方逾期 30 日仍未足额履行其出资义务的,所有守约方达成合意后即可
解除本协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与其他各方合作投资设立新公司,是公司拓展投资渠道,寻求新的
利润增长点的举措。
2、新公司拟投资建设的数据中心对电力需求较大,新公司作为桂东电力稳定的
用电大户,有利于增加公司售电业务收入和效益。
六、上网公告附件
桂东电力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