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于 曲:1 关于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 JF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J120号〉、《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 [2003J56号〉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l、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彻底杜绝了对外担保可能招致的风险。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 存在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 徐德高仰 \"> 、 世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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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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