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目 录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1
3.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5
4.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
5.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1
6.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2
7.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5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2015 年,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
票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规范运作,
科学决策,在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重大
资产重组工作,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
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审议。
一、 全力以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关于定向回购股份和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获准披露,公司
股票亦于同日恢复交易。报告期内,公司根据《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进行了补充和
完善,并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获得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在两次对中国证监会关注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获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2016 年 1 月 14 日,宁东铁路完成股权过户和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式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6 年 2
月 1 日,公司完成了新股发行和股份回购注销工作,重大资
产重组工作至此全部实施完毕。
二、2015 年度经营情况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2015 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1,828.08 万元,比 2014
年的 838.60 万元提高 117.99%,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内
公司与宁夏国际葡萄酒交易博览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原
料供应和合作框架合同》,向其销售酿酒葡萄 715.759 吨,
取得大额销售收入;二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产品宣传和促销
力度,原酒和瓶装酒销售量较 2014 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3.85 万元,比 2014 年
的 117.28 万元下降 1,586.90%,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将筹划、
实施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程中发生
的 1,813 万元中介及相关费用作为合并费用计入了当期损
益,加之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等原因,管理费用较 2014 年大
幅增加;二是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等随着营业收入的增加
而增加;三是公司加大产品广告宣传和促销力度,销售费用
较 2014 年增加;四是债务重组损益影响。2014 年公司因债
务重组取得收益 256.56 万元,2015 年因债务重组损失 25.07
万元。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
1、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4
次、通讯会议 3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信息披露条件的会议决议按照《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了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会
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会议 召开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的议案 披露日期
届次 方式
1、《2014 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2、《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董事会关于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专项说明的议案 》
第七届 6、《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董 事 会 现场 报告》
2015/03/03 2015/03/04
第 十 八 会议 7、《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次会议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2015-201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10、《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案》
11、《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
12、《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1、《关于公司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关于本次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
的议案》
3、《关于本次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
第七届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的
董事会
现 场 议案》
2015/04/20 第 十 九 2015/04/25
会议 4、《公司回购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
次会议
限公司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的议
(临时)
案》
5、《关于<广夏(银川)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广夏(银川)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摘要>的议案》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6、《关于公司与宁夏国有资本运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5 家公司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7、《关于公司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的议案》
8、《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规定的说明》
9、《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第七届
10、《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
董事会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15/04/20 第 十 九 现场
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2015/04/25
次会议 会议
1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
(临时)
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12、《关于确认公司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中相关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
告的议案》
13、《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
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之意
见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回购和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
议案》
15、《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七届
董 事 会 通 讯 1、《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5/4/27 2015/04/28
第 二 十 会议 2、《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次会议
第七届
董事会
通讯
2015/07/28 第 二 十 《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5/07/29
会议
一次会
议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第七届
董事会
通 讯 1、《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5/10/27 第 二 十 2015/10/28
会议 2、《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次次
会 议
第七届
1、《关于确认<原料供应及合作框
董事会
架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第 二 十 现场
2015/11/08 2、《关于购买酿酒葡萄暨关联交易 2015/11/10
三 次 会 会议
议案》
议(临
3、《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时)
第七届
董事会
第 二 十 通讯
2015/12/22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5/12/23
四 次 会 会议
议(临
时)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
东大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要求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
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报告期内,公司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事项获得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和中
国证监会核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
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完成了宁东铁路所持 100,430,245 股股
份的回购注销工作,同时向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神华宁夏煤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电投宁夏青
铜峡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872,670,984 股股份,公司总股
本由 686,133,996 股变更至 1,458,374,735 股。报告期内,
公司无分红、配股等事项。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3、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内部控制建设
报告期内,根据 2013 年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 2014 年修订的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公司对《章
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章节,
补充完善了董事选举、履职、辞职的条件和要求,进一步明
确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交易、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禁止
条款,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分配方式、现金分红条
件、比例、期间间隔、股利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和变更进行了规范。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 “董事长、总经理研修班”、
宁夏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班”、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后续培
训”。 通过学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各自的职责、
权利和义务、并购重组及融资法律法规、策略、市值管理与
内幕交易、投资者保护等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
4、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
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报告期
内,公司发布各类公告 86 件、附件 69 件,对“三会”决议、
定期报告、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进展情况、股东权益变动、
董监高变动等事项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
未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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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热情接待投资者来访、来电,认真倾听
投资者的诉求和建议,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保密原
则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投资者和新闻媒体的调研和采访要
求,并将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在互动平台上及时披露;通过
举办网上路演、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等活动,主动与投资者就
其关心的重大资产重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战略等事宜进
行了坦诚的沟通和交流,加深了投资者对公司的认识和了
解,为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全面采用现场表决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为投资者行使权利
提供了便利。
2015 年下半年,国内资本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公司在
做好投资者情绪安抚和疏导工作的同时,积极与为数不多的
几家机构投资者进行联系,寻求支持。在控股股东参与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无法增持股份的情况下,经过沟通,宁夏担保
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公司、中国华融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以书面和口头方式做出了增持公司
股份和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为稳定公司股价、
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5、提供便利条件,保证监事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为便于监事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重大项目、重大投资
和重大经营活动相关情况,确保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
情权和监督权,董事会和管理层在召开重要会议、筹划重大
事项时均邀请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全程参与,便于监事会对事
项过程和结果进行实时监督;对监事会提出的问题,董事会
和经营班子及时组织整改,对监事会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均予
以采纳。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四、2016 年董事会的重点工作
1、指导和引领公司创新经营和管理模式,拓展业务范
围和盈利空间,为后续开展产业整合与扩张提供深度和系统
的决策支持;全面分析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格局和行业发展
动态,丰富和完善公司战略规划;
2、根据公司规模扩大和多元化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
和优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
度体系,重点做好内控制度执行与考核工作,提升公司的科
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3、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做好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决策,检查与督促经营班子不断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
能力;
4、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
强化自愿性信息披露,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针对
性和有效性,主动接受投资者和社会监督;
5、丰富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和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交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引导投资者树立
理性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维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
公司和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勤勉、独立行使监事会的各项
职权,开展积极有效地的监督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投
资者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披露
条件的决议均按规定进行了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3月3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方
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经营工作报告》、《2014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4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
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 2014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及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
《2015-201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2、2015年4月27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3、2015年7月28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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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5年10月27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二、履行职责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
联交易、募集资金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
果,对2015年内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所有总裁办公会议、7次董事
会,出席2次股东大会,听取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汇
报,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
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忠于
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
了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
务状况运行良好,2015年度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各期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使用的情况。
(四)资产处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处置资产事项。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因租赁办公场所、销售葡萄酒、收购酿酒葡萄发
生关联交易,合计金额680.21万元。经查,上述交易均以市
场价格为参照,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
则。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
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进行认真审阅,认为: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的内部控制制
度是健全、合理和有效的,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由于内
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本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令其失真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章程》的修订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损害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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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对重大合同披露不及时的情形,并
因此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公司董事会已对相关行
为进行纠正并进行公开说明。除此之外,未发现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和实际控制效果。
(七)对年报审计意见说明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报告及审阅希格玛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2015年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符合公正、客观、实事
求是的原则。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公司 2015 年度财务
报表,现就 2015 年度财务状况做如下报告:
一、 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家分公司为广夏(银
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种植分公司、两家子公司分别为
宁夏金色枸杞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
酒销售有限公司。公司持有两家子公司的股权分别为 85%与
80%。宁夏金色枸杞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处于停业状态,广夏
(银川)贺兰山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和公司本部、银川种植
分公司正常经营。
1、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28.09 万元,较上年
838.60 万元增加 989.49 万元,增幅为 117.99%,主要是 2015
年向宁夏国际葡萄酒交易博览中心有限公司销售葡萄
708.58 万元,影响收入增幅为 84.50%,扣除此项因素销售
收入较上年增加 280.91 万元。
2、营业总成本 4,009.43 万元较上年 798.43 万元增加
3,211 万元,增幅为 402.16%。其中:
(1)营业成本 1,037.86 万元,较上年 321.44 万元增
加 716.42 万元,增幅 222.88%,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加
相应的销售成本增加,以及销售的葡萄为外部购入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22 万元,较上年 65.8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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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34.41 万元,增幅 52.29%,主要是收入增加使得营业
税金及附加增加。
(3)销售费用 139.89 万元,较上年 102.00 万元增加
27.89 万元,增幅 27.34%,主要原因是促销费增加 22.99
万元和广告费增加 31.00 万元所致。
(4)管理费用为 2,880.25 万元,较上年 665.37 万元
增加 2,214.88 万元,增幅 332.88%,主要是公司重组发生
的中介机构费用 1,813.21 万元的影响;
(5)财务费用本年及上年均为负值,主要是公司利息
收入大于支出所致。2015 年公司利息收入 178.80 万元,2014
年公司利息收入 585.64 万元,利息收入比上年减少 406.84
万元,主要是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减少但投资收益
增加 509.93 万元,大于利息收入的减少;
(6)资产减值损失为 27.61 万元,较上年 227.58 万元
减少 199.97 万元,降幅 87.87%,主要是公司对库存原酒跌
价准备转销 29.74 万元,增加部分主要是应收账款及其他应
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3、营业外收入为 17.76 万元,比上年 256.78 万元减少
239.02 万元,降幅为 93.08%,主要是 2014 年发生债务重组
收益 256.56 万元;本年度的营业外收入主要是土地补偿款
收入 16.68 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为 26.81 万元,较上年 120.38 万元减少
93.57 万元,降幅 77.73%,主要是天津北辰区人民法院追加
本公司为李有强与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天津创业(集团)有限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范围内向申
请人李有强清偿债务。2015 年 4 月,公司收到天津市北辰
区人民法院﹝2015﹞辰执字第 0106 号《执行通知书》,要求
公司:(1)对被执行人天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欠申请
人李有强债务 1,548,063 元(截止 201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宣
告破产重整之日),依据重整方案向申请人李有强承担债务
1,383,645.00 元的赔偿责任;(2)承担执行费 8,300 元。
在 2014 年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此诉讼确认预计负债 113
万元。李有强与天津创业借款案终结,公司将实际清偿金额
与“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即形成的诉讼
案件损失。
5、净利润为亏损 1,710.70 万元,较上年利润 105.86
万元减利增亏 1,816.56 万元,主要是公司重组发生的中介
机构等非经常性损益 1,838.28 万元计入当期损益所致,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利润 127.58 万元,与上年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19.27 万元比减亏增利 146.85 万元。
二、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
201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3.85 万
元,每股收益-0.0254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每股的净利润为(元/股)0.0011 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2,315.14 万元,每股净资产 0.1795
元。
三、财务状况
1、 资产状况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26,500.17 万
元,较上年 27,595.44 万元减少,1,095.27 万元,减幅为
3.97%。其中:
(1) 货币资金为 9,581.27 万元,较上年 21,525.85 万
元减少 11,944.58 万元,主要是将现金购买理财产品 11,000
万元所致。
(2) 其他应收款为 20.00 万元,比上年 29.89 万元减少
9.89 万元,减幅为 33.09%
(3) 存货为 2,230.63 万元,较上年 2,234.12 万元基本
持平,微降减少 3.49 万元。
(4)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为 2258.02 万 元 , 比 上 年 的
2,2212.60 万元增加 35.42 万元,增幅 1.59%,
2、负债状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合计 14,100.94 万
元,较上年的 13,489.12 万元增加 611.82 万元,增幅为
4.54%。其中:
(1) 预计负债上年 113.29 万元,系天津宜兴埠案件
结案,就此案本公司很可能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本公司 2014
年度确认预计负债 113.29 万元。本诉讼现已终结,因此本
年预计负债为零。
(2) 应交税费为 1372.61 万元,比上年 1,300.83 万
元增加 71.78 万元,增幅 5.52%。
(3) 其他应付款 9,437.13 万元,比上年 9,450.46
万元减少 13.33 万元,与上年数基本持平。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四、 综合财务分析
2015 年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与 2014 年相比无较大变
动。但受市场大环境影响及专业销售人员和销售渠道匮乏等
原因,公司葡萄酒库存量大,减值风险依然很大,“去库存、
去产能”将是今后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四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净利润为
-17,106,956.40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净 利 润 为
-17,438,461.63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 者 净 利 润 为 781,478.12 元 ,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582,093,384.26 元 , 资 本 公 积 金 余 额 为
1,017,371,617.89 元。鉴于公司 2015 年净利润及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及《2015-2017 年度股东
回报规划》,公司 2015 年度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请审议。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五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尊敬的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
要》提交本次会议,请审议。
附:1、2015 年年度报告
2、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目前资金比较充裕,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
加公司收益,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详细
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风险较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
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产品
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3、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和使用计
划,计划用于委托理财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
4、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理财产
品,单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需履行的程序
因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 15,000 万元,已超过
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按照公司《章程》、《委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托理财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主要是购买商业银行固定收益类或低风
险型产品,公司对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
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
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
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
公司已制定《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
管理制度》, 对委托理财的原则、审批权限、决策程序、日
常监管和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公司
将严格遵守《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
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和授权范围
内谨慎选择理财产品,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接受
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检查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六、决议有效期
本次委托理财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计算。
七、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资金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具体组织、实施委托理财活动。
八、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此次委
托理财的资金额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
相关法规。公司应严格依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广
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加强对
委托理财产品跟踪管理的风险管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
障公司资金安全。
九、监事会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委托理财事项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经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将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并可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经营业务和重
组工作开展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该方案报经股东大会批准
后予以实施。监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委托理财
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完成了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工作,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均发生了重大改变,根据上述变化,拟对公司《章程》做如
下修订:
条款 原文 拟修订为 修订说明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系依照《公
称“公司”)。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公司经宁夏回族自治
司”)系经宁夏回族自治 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
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会 宁 体 改 发 [1993]79
宁 体 改 发 [1993]79 号 号“关于同意以社会募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
“关于同意以社会募集 集方式设立广夏(银 安排,营业执照、
方式设立广夏(银川)实 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二条 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 的批复”和国家对外贸 税务登记证 “三
复”和国家对外贸易经 易 经 济 合 作 部 [1993] 证合一”,统一为
济合作部[1993]外经贸 外经贸资二函字第 736 社会信用代码。
资二函字第 736 号“关 号“关于设立广夏(银
于设立广夏(银川)实业 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的批复”批准,以定向
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 募集方式设立;在银川
设立;在银川经济技术 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
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照。营业执照号为: (以工商部门核发的
6400021200018。 登记号为准)。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公司注册资本额为人民 公司注册资本额为人 1 日完成了定向回
第六条 币 686,133,996 元。 民 币 1,458,374,735 购和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工
元。 作,公司注册资本
发生变化。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公司经营范围是:高新 公司经营范围是:铁路 2016 年 1 月 14 日,
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 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宁东铁路完成股权
第 十 三 销售;天然物产的开发、 仓储和物流、机车和车 和工商变更,成为
条 加工、销售;动植物养 辆维修;酒店管理,酒 公司全资子公司,
殖、种植、加工、销售; 店、住宿、餐饮(限分 公司经营范围发生
食品、日用化工产品、 支机构经营),农副产 变化。
酒的开发、生产、销售; 品的种植、加工、销售;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房地产开发,兼营餐饮、 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
客房服务,经济信息咨 运营及技术服务;高新
询服务。 技术产品的开发、生
产、销售;动植物的养
殖、种植、加工、销售;
食品、日用化工产品、
酒的开发;(依法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