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关于召开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传真、
电子邮件和电话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016 年 4 月 21 日,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 C
座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董事王天林、张智谋、柏青、赵明杰、独立董事张文君、
袁晓玲、赵恩慧出席本次会议,李延群董事因出差委托赵明
杰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和 2016 年
经营工作安排》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相关内容见 2016 年 4 月 23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
的《201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 2016
年 4 月 23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银广夏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文件》。
(三)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 2016
年 4 月 23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银广夏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文件》。
(四)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 2015 年净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
根据公司《章程》及《2015-201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公司
2015 年度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本议案将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 2016
年 4 月 23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银广夏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文件》。
(五)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
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
部控制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
之日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 2016 年 4 月 23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
网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 2016
年 4 月 23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的《2015 年
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和使用计
划,计划以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单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议案将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 2016
年 4 月 23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或《银广夏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文件》。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完成了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工作,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均发生了重大改变,根据上述变化,拟对公司《章程》第二
条、第六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涉及营业执照号码、股本
和经营范围的内容进行修订,并将章程中涉及“总裁”的内
容,全部修改为“总经理”。
本议案将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 2016
年 4 月 23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银广夏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文件》。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重整计划》已于 2012 年 9 月 30 日执行完毕,
2015 年 度 经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的 营 业 收 入 为
1,828.09 万元,已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实施
退市风险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意董事会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5、13.2.10 条之规定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
警示”,并将公司证券简称由“*ST 广夏”变更为“银广夏”。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方式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见 2016 年 4 月月 23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
网、《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见 2016 年 4 月 23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
《证券时报》的《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6 年
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