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在
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 C 座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监
事辛万社、王正伟出席本次会议,刘彬监事因故委托辛万社
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辛万社
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以下决
议:
一、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和 2016 年度经营工作安排》。
二、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
2016 年 4 月 23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银广夏 2015 年度股
东大会会议文件》。
三、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
审阅,认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将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和累计未分
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和《章程》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将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且
未发现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因素。《2015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夏(银川)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将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累计金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经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并可获得较高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经营业务和重组工作开
展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该方案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予以实
施。监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
持续关注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本议案将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夏(银川)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