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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3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4 月 22 日,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
有限公司(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
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鼎芯无限(母公司)”)提供担保,具体
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母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鼎芯无限(母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决定为全资子公司
鼎芯无限(母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申请人民币 1500 万元综合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 12 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未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鼎芯无限(母公司)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
    成立日期: 2009年02月13日
    住所: 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梅龙路与民旺路相交处七星商业广场B
座903、905、906室(办公场所)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侯红亮
       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的设
计、研发与销售(不含生产加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2、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鼎芯无限(母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1-3月(未经审计)      201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6,494,352.09            164,939,389.46
    营业利润                        1,389,625.61              2,810,209.72
    净利润                          1,292,307.96              3,242,550.53
    项目              201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5,054,425.11            153,339,813.99
    负债总额                      114,973,860.84            104,551,557.68
    净资产                         50,080,564.27             48,788,256.31
    资产负债率                           69.66%                    68.18%
    截至本公告日,鼎芯无限(母公司)除前次为其全资子公司鼎芯科技(亚太)
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为130万美元+800万港币担保以外(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
同时提供反担保,于2016年08月31日到期),不存在其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
裁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鼎芯无限(母公司)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为鼎芯无限(母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香港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 15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担保金额以授信银行实
际审批结果为准。
    3、担保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 12 个月。
    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母公司)签署反担保
协议,并以等值的存货和固定资产作反担保物。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母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申请
人民币 1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 12
个月,同时鼎芯无限以等值的存货和固定资产作为反担保抵押物。鼎芯无限(母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向中国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申请贷款。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
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鼎芯无限(母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鼎芯无限(母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到目前为止,其资
信良好,未发生逾期贷款情况,被担保方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系因满足其不断扩
大的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同时,鼎芯无限(母公司)也采取了相应的
反担保措施,以等值的存货和固定资产作为反担保抵押物,有效控制了本公司对
外担保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母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含本次担保)9,506.57
万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担保金额为 9,506.57 万元),实际
累计对外担保发生额为 705 万美元+ 334 万港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约 7.06%。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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