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535号)及《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广东威创视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要求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
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在规定期
限内将书面回复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3 日